16岁少女遭强奸怀孕
产后恐慌杀子被起诉
16岁,这个年龄本应该是多姿多彩的,但对少女董某某而言,却是一个恶梦。2008年3月21日,16岁的董某某被人强奸怀孕足月后在公厕产下一男婴,因碍于颜面和担心无力养活,遂掐死了男婴。
据董某某称,2007年6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当时正在上中学的她下晚自习后,被同学徐某某、罗某某拉到教室一楼的垃圾房内,徐某某关门离开,罗某某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事发后,无知的董某某一方面因罗某某的威胁,另一方面怕村里的父母知道后无法做人,就没有报案。初中毕业后,她一人远离他乡到楚雄技校读书。
在校期间,由于身体特征的变化,董某某从一个性格开朗的少女变成了沉默寡言的未婚孕妇,因为无法参加各种课外活动,随着请假在宿舍呆的次数逐渐增多,老师、同学都认为是董某某体质差。2008年3月21日,腹痛再次袭来,但这一次剧烈的疼痛让董某某难以忍受,她谎称拉肚子在同学的陪同下到诊所看了医生,因不让医生检查,医生也误以为是肠炎对其进行治疗,打针后疼痛仍未减轻。
“是要生孩子了吗?”想到这一点,董某某一阵眩晕,她出了诊所进了附近的公厕,在产下一个男婴后,恐慌无助的她将男婴掐死。近日,楚雄市公安局以其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楚雄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报讯 记者 杨雅棋 通讯员 占啊 杨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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