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6月8日电(记者郭立)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尽快把重庆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重庆市政府近日决定,每年评选一次“市长质量管理奖”。
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是市政府授予在质量发展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的最高荣誉奖,主要表彰全市在追求卓越绩效,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增强竞争优势,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及自主创新、经营结果、社会责任等方面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的优秀企业。
“市长质量管理奖”为年度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企业总数每年不超过5个。“市长质量管理奖”的评选对象为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经市政府同意,可适时将建筑行业和服务行业的企业纳入评选范围。
据了解,企业申报“市长质量管理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节能、质量政策,连续正常生产经营5年以上;持续实施追求卓越绩效的经营管理模式,质量改进和管理创新成效显著;主导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水平,企业技术水平、新产品研发能力、节能减排及经营结果处于重庆市同行业领先地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国家或重庆市监督抽查中,产品没有严重质量问题;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模范履行社会责任,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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