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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坚持告特别费案检察官 称攸关正义非小事

2009年06月09日13:5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新华网
  侯宽仁在担任特侦组检察官期间,因侦办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遭马以侦讯笔录不实提出告诉。

  新华网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当局领导人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获判无罪确定后,控告检察官侯宽仁制作笔录不实涉嫌伪造文书,经台北地检署处分不起诉,马英九申请再议被“高检署”驳回。今年三月间,马英九又委任律师向台北地院声请交付审判,地院合议庭尚未裁定,若裁定交付审判,马英九将与检察官侯宽仁对簿公堂。

  委任律师:要一个是非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地院行政庭长黄俊明表示,合议庭法官已经向台北地检署等单位调阅卷证,未来若裁定交付审判,视为案件已提起公诉,将由该合议庭进行审理,侯宽仁检察官是被告,可以提起抗告;若是裁定驳回,则全案确定,马英九不能再提抗告。


  马英九的委任律师宋耀明表示,马英九会再声请交付审判,是原则问题,把法律程序走完,要的是一个是非,因为马英九的特别费案,检察官的笔录有错误,连判决书都指明与证人证词有许多出入,这是很少见的,检察官笔录有误,不能告诉大家就要默默承受,这样以后老百姓如何相信司法。

  侯宽仁:以平常心对待

  当事人之一的“高检署”检察官侯宽仁表示,他是看报纸才知道此事,他尊重马英九的诉讼权,也以平常心看待,因他是当事人,不宜对外表示意见。

  马英九另告发特侦组检察官周士榆、前特侦组检察官沈明伦及侯宽仁三人,侦办前民进党主席谢长廷秘书陈雨鑫案,涉嫌滥权不起诉渎职,北检也是不起诉,因滥权不起诉罪是本刑五年以上重罪,检方依职权提起再议,“高检署”日前也驳回,由于马英九只是告发,并非本案当事人,因此,不能申请交付审判,此部分早已确定。

  马英九:攸关正义 非为个人而告

  马英九锲而不舍要告侯宽仁引发社会议论,对此,台当局“总统府”公共事务室主任蔡仲礼昨日转述马英九的谈话指出,马英九认为,这是司法公平正义的问题,他并非为了个人利益而告,而是为了千千万万人的权益,因为这种事很可能发生在其他人的身上,“这不是一件小事,是有关原则与司法正义的问题”,也是司法改革很重要的一部分,马英九认为应该从他本身开始做起。

  至于有关司法程序这一部分,包括马英九会不会亲自出庭的问题,蔡仲礼表示,马全权委托律师宋耀明对外说明。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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