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0日电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在今天上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有关东莞出台企业上市政策可能掏空台湾资金的说法与事实不符。
记者提问:有台湾媒体报道说,去年广东省东莞市出台政策,对于年营业额在10亿新台币以上的台资企业,会资助他们2000万人民币让他们返台上市,但是上市募集的资金都只能在东莞进行使用,台湾有人质疑,此举有可能会掏空台湾的资金,对此您做何评价?
范丽青回答:上述说法与事实不符。
据了解,东莞市为加快推动当地优秀企业做强做大,于2007和2008年先后颁布了《东莞市鼓励科技企业上市暂行办法》、《东莞市培育企业上市操作流程》,鼓励注册地在东莞的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上市。只要是注册在东莞的科技企业在境内外任何一个证交所成功上市,均可申请政府奖励。
她强调,该办法并不是仅仅针对台资企业返台上市的,也没有要求企业上市募集的资金必须在东莞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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