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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论坛:“事迹报道”与“德才鉴定”

2009年06月11日04:2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人民网
  最近,与一位长期从事干部任免工作的“老组织”交谈。谈及选人用人时,他说,有些干部因某项先进事迹被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刚过,组织部门就会收到其所在地区或单位建议提拔使用的请示报告,理由基本是一致的:报纸上都报道了,还不该提拔使用?有时候,一些上级领导还亲自过问,弄得他们很难办。


  这位“老组织”的困惑,缘于有些人将“事迹报道”与“德才鉴定”划等号了。据了解,这个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先当典型后提拔,几乎成了一种规律性现象。

  诚然,成为先进典型的不少同志,都在一些方面有着特殊的才能和贡献,应该是我们擢用干部的重要人选。但还需看到的是,媒体的报道,常常是突出某段时间内被报道者某一方面先进事迹。而干部的德才鉴定,是对其道德品质、理论修养、文化素质、专业技能、工作业绩等全面鉴别评定,确定优劣真伪,最大的特点是具有综合性。提拔使用一个干部,不仅是看其一时的工作表现,或者是某一方面的工作成绩,需要全面衡量其德、能、勤、绩,关键是评定其是否想干事、会干事、多干事、干好事。只有这样,才能把干部选准用好,而且有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鼓励和支持领导干部干事业、干成事业的良好氛围。某个干部的先进事迹被宣传,可以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一个方面,但不能作为全部依据,否则容易造成某些人利用媒体为自己升迁制造舆论,给一些官迷提供“曲线升官”的途径。

  把“事迹报道”当成“德才鉴定”,说到底就是将提拔使用作为一种酬劳,或者是一种奖励。我们有些管理工作之所以不科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人正在从事自己力所不及的工作。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必须对先进典型的价值有个准确的定位,对各种各样的人才有个恰当的安排,不能简单地用官职加以褒奖。当然,对于先进典型人物,无论在精神上还是物质上该奖则奖,如果具备了相应的才能和条件,安排到一定的领导岗位也无可非议,但这样做的前提,一定是他们具备了相应的领导水平和专业能力,一定要符合提拔使用的规定。

  避免将“事迹报道”等同于“德才鉴定”,一方面,要切实摒弃“官本位”的陈旧观念,不能用官位的高低去衡量典型人物的社会价值。在工作理念上,将“树立典型”与“提拔使用”区分开来,不能把给官位、提职务作为典型树立后必做的“下篇文章”,更不能作为衡量树典型工作成效的主要尺度。另一方面,对那些因工作需要提拔的先进典型人物,也要作出全方位的科学规定,使选任工作制度更趋完备,措施更加有力,程序更具操作性。对那些虽有较高知名度但不具备提拔使用条件的典型人物,恐怕也不能随意开口子、搞特例,甚至以特事特办的名义妨碍选人用人的规则。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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