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索34名同学钱 “校霸”被公诉
夜进学生宿舍 声称买车缺钱 强行索要现金 同学惧怕未报案———
本报讯 在顺义就读的高一学生张某,以买车等为理由,先后强行向34名同学索要钱款。日前,顺义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张某提起公诉,顺义法院已受理此案。
今年17岁的张某是顺义区一所高中的高一年级学生,其在校外认识一些无业人员,并曾因寻衅滋事于2006年被行政拘留。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9月至12月间,张某因缺钱花,便以买车等理由在学校宿舍内向低年级甚至同班同学强行索要现金,据不完全统计,张某已向34名同学强行索要人民币共计5000余元。事后被告人张某被查获,所要赃款已由家长退赔。
据办案人员介绍,张某的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父母都有正式工作。张某走上歧途的主要原因是沾染不良风气,和社会不良青年打交道。其父母在无计可施情况下,从经济上对其严格控制。然而,向家长要钱未果情况下,张某便把目光转向校内同学。由于该校学生都住校,其经常夜间来到宿舍,采取非法手段向同学索要现金。由于张某身宽体胖,长相较壮,其也以此自居,常帮他人打架,在学校,只要提及张某,很多同学都怕他,他向学生索要财物时,没有人敢拒绝。
据介绍,受害学生不向老师反映、不报案,助长了张某嚣张气焰。检察机关查实张某向34名同学索要财物,实际上不止这些。在几个月时间内作案这么多次,却没有一名学生向老师反映或者报案。直到今年2月,一名学生向派出所拨打匿名电话,反映张某犯罪行为,张某寻衅滋事案才案发,横行一时的“校霸”才被铲除。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成年,应当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故提起公诉,请法院依法判处。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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