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6月1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33分报道,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涉案赌资达到500亿元、被公安部纳入部督大案的特大系列网络赌博案。
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赌博案创六大记录 这起网络赌博案涉及网上赌球、赌马、赌“百家乐”和“六合彩”,且赔赚均通过网上银行和电子支付平台进行赌资交割,数以万计的涉案人员来自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案情惊动了公安部。
畸形的赌博文化和赌徒心态,在这一系列案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正因为这样,才造就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起赌博案件,涉案金额和规模史无前例。
截至目前,咸宁警方查实的系列赌博案件累计投注金额已经超过了500亿元,各犯罪团伙非法获利总计20多亿。中国之声连线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赌博大案侦破专案组组长黎农保,请他来介绍一下这起案件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
中国之声:我们了解到,2年前,你们对一个在本地开设赌球网站犯罪团伙的追踪,最后牵出了如此巨大的一个系列案件。这桩系列案件是如何浮出水面,你们又是如何一步步追查到这些特大赌博犯罪团伙的?
黎农保:好的,这起特大系列赌博案件是我局2007年9月在侦查我市一起普通网络赌博案件中顺线追踪逐步深挖做大的,这起案件由小到大成功侦破我们认为有两个关键的节点,一是在侦查的初期,我们发现咸宁这起赌博案件的主犯除了在我市开设赌博网站,从事赌博活动外,他们还通过网上投注在武汉市刘斌、顾小燕(音)赌博团伙开设的网站参赌。我们顺藤摸瓜一举打掉了这两个赌博团伙。二是在侦破这两个团伙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他们有巨额的资金流向深圳的地下钱庄,且大部分资金又通过该渠道流向境外,同时,这些地下钱庄还与广东、北京、山西等地的赌博犯罪团伙有密切的资金往来,通过追查这些资金的流向,进而又破获了广东、北京、山西等地的赌博犯罪团伙。
中国之声:这起案件可是算得上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起赌博案件,涉案金额和规模史无前例。这起案件与同类案件相比,都创造了哪些之最呢?
黎农保:我们认为,该案是共和国历史上第一大系列赌博案,创下了六大记录。一是涉案总金额最大,达到500亿,二是涉案人员最多,达数十万之众,三是涉及地域最广,遍布全国30个省市区,四是追缴的赃款最多,目前全案共追缴非法所得8亿多元,五是赌博团伙的级别最高,涉案人员中部分是境外赌博集团在境内的总代理,六是赌博的方式和投注的形式最多,赌博方式包括赌马、赌球、赌外围六合彩、赌百家乐等,投注形式有网上投注、视频电话投注和现场投注等等。
中国之声:现在案件已经在审理当中了,您在同犯罪嫌疑人的对话中,最直观的感受是什么?
黎农保:这些不法分子采取非法手段获取暴利后挥金如土,生活极尽奢华,但是他们的精神却非常空虚,心灵世界极其脆弱。他们有的在境外有住所,随时准备过逃亡生活,有的采取假身份,隐秘资金,有的经常变换住所,以逃避警方的追查。而更多的参赌人员却是抱着一夜暴富的心理沉溺其中,最终血本无归,有的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
中国之声:现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进展顺利吗?什么时候能做出最后判决?
黎农保:目前整个系列案件中有四起案件已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生效,27人得到判决,一起案件已经审理完结,另一起案件正在紧张侦办。在我们宽严相济的形式政策感召下,不少的涉案人员到我局投案自首。5月17日,被称为山西赌王的刘某也从国外回国投案,我亲自到武汉机场接受他的投案。下一步,我们咸宁警方将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指挥,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全力以赴,力争把这起案件办成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高度统一,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案件。
与传统赌博相比,网络赌博具有隐蔽性、伪装性、欺骗性更强等特点,网络赌博投注时间短,资金交接便利,这些都给网络赌博跨区域蔓延带来方便,网络赌博者可分散隐藏在任何一个角落,给查处带来难度。
网络赌博的泛滥,已引起司法界等各方人士关注。近年来,常有法律界人士呼吁,相对其他犯罪而言,赌博罪量刑偏轻。可赌博带罪带来的社会危害有时非常巨大,而其获利相当丰厚,现有量刑不足以对罪犯起到威慑作用。
赌博罪归于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侵害 因此量刑较轻 还有就是关于赌博的认定,也有人提出了疑问。就这些问题,中国之声昨晚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洪道德教授:
记者:在我国是如何认定的?
洪道德: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国外设立赌场,引诱中国人进行赌博的,不论是外国人还是中国人,我国法律都可以将这种行为作为赌博犯罪来进行处理。
记者:关于赌博罪这一条,司法的补充解释为以赌博为常业的,或以赌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可确定为赌博罪,那赌博多少次,赌博频率达到何种程度才能划入以赌博为常业的范畴。
洪道德:以赌博为行业,赌博作为生活主要来源,它都是从日常的工作和生活状态来判断的,也就是说某某人除了赌博还有没有其他的正当的工作,而赌博在这个人身上又是经常发生的,这个就可以看成以赌博为常业。至于赌博的钱财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也是同样的判断标准,这两种情况,一般来讲,我们都不会从次数和金钱的多少上来作为衡量,是不是以赌博为常业,是不是以赌博的钱财作为生活的主要来源,不会这样死板的判断,应该说,这就是一个动态的比较活的标准。
记者:人们在议论湖北这起案件的时候,提到网络赌博不仅涉案金额巨大,而且造成了资金的大量外流,同时为洗钱犯罪提供便利的条件,面对网络赌博犯罪,现行的法律显得有点手软,您对此怎么看,为什么关于赌博的量刑与其他罪名的量刑比较低一点呢?
洪道德:有这样几点我们是应该注意的,一个就是如果赌博的过程当中,又触犯了我国刑法的其他条文的话,有可能会数罪并罚或者是重罪从重处罚。第二点,赌博罪我们现在国家法律规定,一般是三年以下。严重的,像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相对盗窃,诈骗他们有无期徒刑,甚至有死刑,这样的犯罪来看,似乎它的量刑低了一些。但是我们同时也要看到法律的另外一个方面,讲究罪刑相适应,从赌博的危害性来讲,毕竟参与赌博的人,主观上面也是有一定的罪和过错的,没有赌博的参与人员,组织赌博的人开设赌场的人他的犯罪目的就不一定能够完全得到实现。因此对他设定的刑罚也比其他的财产犯罪幅度小一些,我国刑法在犯罪的规律上面把赌博罪归于社会管理秩序的侵害并没有把它列为对财产权利的侵犯,由此可以看出,社会危害性相对轻一些,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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