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6月14日电记者韩萍6月2日至12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该省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汝琢的带领下,先后赴海东、西宁、果洛藏族自治州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在听取各地政府的汇报后,与当地人大代表、有关职能部门和组织、相关社会团体以及街道社区负责同志进行座谈,实地查看了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校、街道社区的设施建设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郭汝琢强调,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要继续加强四方面的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视未成年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体系和机制。二要进一步加强活动场所建设、使用和管理,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配套的活动场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必需的条件。三要进一步加强“网吧”监管,切实推进公益性网络建设,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坚实基础。四要进一步强化保护工作合力,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各方配合、覆盖全面、运行有力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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