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15日在京发布的《中国城市蓝皮书》称,截至2008年末,我国城镇人口已达6.07亿,城镇化率已达到45.7%。而中国城乡收入差距在4至6倍左右。去年全国城乡收入比为3.31,2000年城乡收入比只有2.79。
蓝皮书提出对策,改革户籍制度已是当务之急(据2009年6月15日《京华时报》)。
毋庸讳言,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带有诸多福利成分,在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之间,不仅表明人员居住地的差异,更彰显社会福利待遇方面的迥异。但是,由此就可以推证出缩小城乡差距的当务之急是拿户籍制度开刀,恐怕也是太八卦了点,无疑是找错了门,下错了药,不会收到多大实效。
说句到家的话,造成今天这种城乡差距日益拉大的现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顶层设计中的政策原性歧视,是制定政策的跑偏所致,包括现行的户籍制度,也是政策原性歧视的产物。目前的城乡差距日益拉大,反映出了目前社会政策在解决民生问题上的缺席。
政策原性歧视下出台的制度,自然不会是一项好制度,也不可能带来什么好结果。人们普遍认为,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是社会歧视和不公最大化的孽源,这不无道理。现实也是明摆着的:城乡居民在上学、就业、晋升、医疗、养老、娱乐等各种社会福利待遇上截然不同,甚至遭遇车辆事故赔偿时,也是城乡同命不同价,等等。从表面上看,这些问题是由于户籍制度改革迟缓和不到位造成的,但更多的还是社会政策缺席或不到位引发的。显而易见,在农民或农民工遭受诸多“社会剥夺”或“社会排斥”的背景下,他们怎么能不因丧失“机会”和“地位”,而陷入生活贫困窘境呢?
城市化发展一个规律是,在工业聚集地产业增长和就业人口增长的情况下,城乡户籍制度不同,就业人口的家庭居住不能同步城市化,其结果将是城市化相对滞后于工业化。一旦遭遇经济危机、工业产业需求萎缩,城市经济陷入灾难性萧条,必然导致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失业大军加剧,农民工群体逆城市化回流,既导致资源浪费,也造成社会不稳定。这也是目前中国城市化建设所面临的现状。破解城乡差距日益拉大的民生难题,最终需要以人为本理念下的社会政策到位。
社会政策是社会公正理念和社会平等生存的具体体现。社会政策以解决社会问题、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改善社会环境、增进社会的整体福利为主要目的。它包括公益事业法、工会法、就业法、社会救济法、失业保险法、灾害救济法、种族平等法、劳动保护法、残疾人福利保障法、公共卫生保护法、健康医疗保障法、教育法、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国民住宅条例等多方面的内容。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已经证明,任何一个现代社会,离开了社会政策便无法生存下去。确保民生无忧,政通人和,社会和谐,需要一整套完备的社会政策来保障。其实,户籍制度改革只不过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一项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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