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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家乡伤人后逃亡 “潜伏”南昌酒后奸杀少女

2009年06月17日09:5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大江网

  在逃人员“次生犯罪”频发 亟待社会疏导

  安徽籍农民工林胜利在家乡因打牌与邻居发生纠纷,在将对方打成轻伤后逃亡到南昌。由于惶惶不可终日,他常常以酒为伴。2008年1月10日,他酒后奸杀了一夜归女子。

专家称,这类有犯罪前科的人极易诱发“次生犯罪”,如何疏导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少女命断回家途中

  在南昌市洪城大市场做销售员的程婕,是个只有21岁的漂亮姑娘。2008年1月10日,即将结婚的好友邀请她一同去购买结婚用品。

  当晚,程婕受邀在好友家吃饭。晚饭后,程婕发现已到晚8时许,她便匆匆赶回位于南昌市桃花镇的家。

  当走到桃花镇五村的一条公路时,一名男子突然从后面抓住了程婕,并强行将她拖到路旁长满草的田地里。

  在被该男子连续两次强暴后,程婕突然看到不远的公路上闪过一道电筒光。“救命啊!”她仿佛看到一根救命稻草,大声喊道。

  岂料,男子恼羞成怒,掐住了程婕的脖子。很快,程婕停止了呼吸。

  程婕被害之后,男子还不忘搜走了程婕身上的两部手机。

  案发次日罪犯落网

  案发后,该男子心里非常恐慌。次日,他独自一人推着自行车在租住的房子附近走来走去。

  他失魂落魄的样子引起了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巡警的警觉,巡警立即将其带回派出所。

  经查,该男子名叫林胜利,民警从其身上搜出了两部手机,然而,林胜利却无法说出手机的号码,这使民警十分疑虑。

  经核实,手机的主人叫程婕,且其父母已向派出所报案,称其女儿已失踪。

  几日后,村民在田地里发现了衣衫不整的程婕尸体。虽然林胜利一直否认自己强暴并杀人,但从程婕体内提取的精子鉴定证实,凶手就是林胜利。

  家乡伤人逃亡来昌

  据审讯得知,林胜利是安徽省宿州市人,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家务农。

  2007年7月,林胜利与一位邻居打麻将时,因2元钱赌资产生了争执,林胜利一怒之下将邻居砍成轻伤。案发后林胜利开始潜逃,并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

  犯案后,林胜利独自一人逃到了南昌,找了一份搬煤气罐的工作,一直不敢与家中联系。

  案发当日,林胜利在买了半斤白酒,喝完后,带有几分醉意的他将程婕奸杀在荒田中。

  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日前,南昌市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认定林胜利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5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林胜利被依法被执行死刑。

  “次生犯罪”待“疏导”

  对于此案,南昌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教授沈新坤认为,林胜利原本因致他人轻伤,服刑几年就能恢复正常生活,却因为逃亡后再犯大错,最终将自己送上了绝路。

  “从专业角度讲,这种情况称为‘次生犯罪’,也就是说,前一次犯罪给后一次犯罪带来了影响,导致人的心理、生活环境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沈新坤说,“这不仅是一个是法律性问题,更多的是社会问题。”

  沈新坤表示,林胜利有犯罪前科。在逃亡中,他心里始终感到压抑,一直生活在阴影之中,这极易诱发一系列的心理问题,最终导致再次犯罪的实施。

  谈到对这类在逃人员的再次犯罪防范时,沈新坤说:“其实,他们比正常人更需要疏导。在无法确定在逃人员处境的情况下,可设置公共心理咨询电话或者网络热线作为社会公共资源,同时扩大对这种公共资源的宣传。并让生活在‘灰暗地带’的人群了解到有这个心理疏解途径,从而主动地寻求心理的满足。”

  (文中受害人为化名) 文/王莉、实习生钟小安、桂良超、首席记者刘太金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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