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7日电 诺基亚经销商拒卖事件持续升级,湖南、山东等地的100多家经销商已经联名向诺基亚发出了律师函。一度态度暧昧的诺基亚开始采取更多的公开行动,诺基亚昨天发布最新声明称,“诺基亚窜货罚款通知书”属于伪造。
经销商:诺基亚涉嫌垄断 经销商认为,诺基亚与省级直控分销商的协议严格约定了省级直控分销商卖给各地级城市经销商的价格,协议还严格约定了销售区域,各地级城市经销商之间是不能够跨区域销售的,跨区域销售的产品(即俗称窜货)诺基亚将征收违约金,经销商们称,这些违约金少则2000元,多则10000元。此前有国内媒体援引经销商的话称,诺基亚2008年在中国的“窜货”罚款超过了三亿元人民币。
5月底,由于不堪忍受诺基亚对于窜货销售行为的罚款,全国112家诺基亚经销商代表曾聚集长沙商讨对策。会议上各地经销商代表均认为诺基亚公司的行为属于垄断经营,授权湖南湘商律师事务所高丽清律师就诺基亚内部规定涉嫌违反中国法律向诺基亚发出了律师函,同时,部分省市经销商也将该律师函递交给了诺基亚在各省的办事处。
据《新京报》报道,经销商联名发给诺基亚的律师函指出,诺基亚规定窜货不换新;严格划分销售区域,雇用第三方公司购买自己的产品继而对代理商收取窜货高额违约金等行为都是为了垄断价格、垄断市场从而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以上种种行为均已涉嫌严重违反中国法律。
诺基亚:窜货罚款通知书系伪造 在拒卖事件当中,“诺基亚窜货罚款通知书”曾被经销商们作为指控诺基亚对其征收“罚款”的证据之一。对此,诺基亚在6月16日晚间的最新声明中表示:“有人在网上发布所谓的"诺基亚窜货罚款通知书",经我们查证,该通知书属于伪造。”诺基亚同时强调,这些“窜货商”和诺基亚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也没有买卖关系。
对于有媒体报道指诺基亚在渠道管理过程中针对窜货收取违约金且不开具发票,涉嫌偷税漏税。诺基亚则重申,自1985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该公司一直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诺基亚表示:“愿意随时接受国家税务部门的监管”。
以下为诺基亚最新声明全文: 诺基亚关于手机窜货问题的声明 维护消费者权益和诚信经营的合作伙伴的利益对诺基亚而言是至关重要的。诺基亚一直非常重视建立和保持公平、公正和良好的商业关系,共同发展、实现与合作伙伴的双赢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严格、完善的分销体系和销售渠道管理是维护诺基亚合作伙伴和最终消费者权益的基石。
在消费品营销领域,授权经销和窜货管理是中外厂商一直以来通常采用的营销手段之一。如经销渠道未经授权,则经由该渠道的窜货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均可能没有保证,从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任何一个产业可持续性发展均有赖于健康有序的产业链。诺基亚非常注重与经销商的合作伙伴关系。诺基亚的授权经销和渠道管理,旨在维护各个经销商的合法收益,得到了广大诚信经营的诺基亚经销商普遍理解和支持。
近段时间有个别媒体报道指诺基亚在渠道管理过程中针对窜货收取违约金且不开具发票,涉嫌偷税漏税。另外,还有人在网上发布所谓的“诺基亚窜货罚款通知书”,经我们查证,该通知书属于伪造。我们认为,这些指责是没有事实依据的,纯属不负责任的编造,其背后的动机值得怀疑。诺基亚保留对发表和传播该言论的有关人士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事实上,确实有所谓“窜货商”在诺基亚分销系统外,这些“窜货商”和诺基亚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也没有买卖关系,所以诺基亚对其罚款更无从说起。
诺基亚致力于与合法守信经营的经销商合作,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并致力于在中国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自1985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诺基亚一直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诺基亚是中国最大的纳税企业之一,我们也一贯以合法纳税为荣,并愿意随时接受国家税务部门的监管。
作为守法经营的优秀企业公民,诺基亚备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肯定。诺基亚连续五年被《经济观察报》和北大商业评论评为“中国最受尊敬企业”;四次入选“中国最具影响跨国企业”,在由国际信誉研究院(中国)与《中国商业评论》联合发布的“中国企业信誉100”排名中,诺基亚中国名列榜首,此外,诺基亚还多次获得“最佳企业公众形象”、“年度最佳品牌”等诸多荣誉。
作为一名负责任的中国企业公民,诺基亚将严格遵守中国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诺基亚愿意和经销商一道共同促进手机市场合法、有序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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