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的惠泽水库 |
高县纪委认定此举违反《公务员法》,局长、副局长已退还领取的费用
宜宾高县水务局局长喻专华同时身兼宜宾高县惠泽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惠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高县惠泽水库建设项目抢工期的紧张施工中,喻专华动用“一支笔”,签发了包括自己在内的多人的“加班工资”。从去年6月至今年3月,喻专华和县水务局副局长邹中心两人就从惠泽公司领取总计近1.5万元“加班工资”。经高县纪委监察局调查,认定两人违反了《公务员法》及津补贴等相关规定,责令其退还了违规领取的“加班工资”。
“民心工程”查出资金漏洞
高县惠泽水库枢纽工程位于高县蕉村石盘村两河口处,总投资约14732.79万元,在当地被认为是一项惠及当世、泽被后人的“民心工程”。
今年3月初,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检查组来到高县惠泽水库进行检查,发现项目业主——高县惠泽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账目上“加班工资“支出较大,可能存在资金监管的漏洞,于是委托高县财政局对其资金账目进行细致调查。经核查公司账目,发现业主单位为加快工程进度,从2008年下半年以来以“加班”为名为职工
发放了80278元“加班工资”,其中今年1—3月就发放了48129.75元,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及施工津贴为11575.22元,此举涉嫌违规行为。
两局长违规领取加班工资
据高县纪委副书记周莉介绍,惠泽水库作为宜宾的重点工程,中央今年对该项目新增投资1500万元,严格要求从今年1月至3月完成新增投资任务,这让业主及施工方的压力倍增,“县里专门从水务、电力等单位抽调多名人员进驻现场督促工程进度,包括县水务局长喻专华、副局长邹中
心等人都加班加点地驻守在工地上。”周莉说,喻专华等人申领“加班工资”的行为看似合理,实则“不合规”,这些“加班工资”是喻专华一手签发的,“四川省从2007年开始推行公务员津补贴政策,宜宾从2007年底开始执行该政策。按照《公务员法》及津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喻专华二人作为公务员,在领取津补贴之外不再享受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只能补休。”
喻专华承认,作为公司法人代表,为职工发加班工资都是自己“一支笔”签发的。
按照高县财政局提供的政策依据,喻专华、邹中心两人从去年6月至今年3月止,分别从惠泽公司违规领取了1万多元和2000多元的“加班工资”,“虽然喻专华等两名公务员加班都有相应的考勤记录,但只能证明他们放弃休假坚持工作,不能作为发放加班工资的依据。”周莉指出。
纪委监察纠正两局长“吐钱”
针对喻专华二人违规领取“加班工资”的行为,高县纪委监察局及时对二人进行提醒、纠正,并要求其一周内写出整改报告。2009年3月31日,喻专华、邹中心主动向惠泽公司退还了已领取的“加班工资”;并上交了一份对此事件的整改报告。
高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吴国强说,喻专华二人的行为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不相干,纪委监察部门只对其行为进行了纠正,未作出其它行政及党纪处分。“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大对公务员实施津补贴后仍存在领取加班工资的‘擦边球’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相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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