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胡永柱。 张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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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在经济和社会双重转型期,社会矛盾呈高发和多元态势。”在政协第十一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胡永柱常委分析了社会纠纷形式,主要表现为民间纠纷、征地纠纷、、劳动保障纠纷、环境污染、特殊群体维权等。
胡永柱常委分析导致这些纠纷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社会利益协调制度不完善、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利益表达渠道不畅;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部分基层工作人员作风粗暴,对群众反映问题漠不关心,甚至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
“应从源头上治理,以预防为主。要多关注民生,建立健全公平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胡永柱常委指出,尤其要坚决纠正部分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促进依法行政。还应教育司法人员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面对社会矛盾的高发态势,应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胡永柱常委解释说,要发挥司法机关在矛盾解决中的核心作用,提高审判质量,权立司法权威,让司法裁判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最终手段,要解决“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问题。
“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壮大调解队伍,提高整体素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效衍接、规范运作“大调解”工作格局,将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胡永柱常委补充说,“此外,还要重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应当受理的复议申请必须受理、公正审理,作出复议决定。尤其是发挥基层行政部门主导作用,把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胡永柱常委认为,要健全完善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最重要的是要探索建立有效的信访终结机制。防止和减少非正常信访对正常信访秩序的冲击。关键是实行双向责任追究机制,既要追究不作为乱作为引起的纠纷,也要处理那些无理闹访者,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记者常红)
(来源:中国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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