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洪启 资料图片 |
辽源原副市长王洪启受审
检察院起诉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获得工程等好处,共受贿超44万
首次开庭时推翻大部分供词,两次开庭以来只承认受贿4万元和一块名表
本报讯(记者 辛言) “我不太懂法,但我知道,对任何案件定罪都是靠证据……我希望法庭根据综合审查判断进行判决,我尊重和服从法庭判决。”辽源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洪启涉嫌受贿案,昨日14时30分在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庭审中王洪启说。
东窗事发 他人工作笔记牵出涉嫌受贿案
今年49岁的王洪启于1992年至2007年,先后担任梅河口市委组织部长、通化市政府副秘书长、梅河口市市长、辽源市副市长,2007年12月任中共辽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在梅河口工作期间,王洪启就认识了李华哲,并帮助李华哲取得梅河口有关规划设计项目。2001年8月,王洪启调任辽源市任分管城建的副市长后,聘请李华哲担任辽源市城市建设规划顾问,又帮助其取得辽源市人民广场、东方广场、站前广场、辽源中医院住院部大楼等多个规划设计项目。
2008年,省公安厅调查李华哲敲诈勒索案时,搜到李的多本工作笔记,记录着李送给王洪启20万元。王洪启涉嫌受贿案被牵出。
全力侦办 案件重大 检察院法院都很谨慎
王洪启涉嫌受贿案作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2008年侦办的一件大案,在2008年12月26日侦查完毕,并移送给四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四平市检察院受理后发现,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09年1月25日退回省检察院反贪局补充侦查。
2月13日,省检察院反贪局补查完毕,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因案情重大、复杂,从检察院到法院都很谨慎。
首次开庭 只承认受贿4万 全面推翻此前供述
2009年4月27日,该案第一次开庭。
四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王洪启在担任辽源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大连建筑工程设计院董事长兼院长李华哲(另案处理)取得辽源市人民广场、东方广场、站前广场、辽源中医院住院部大楼等多个规划设计项目,收受李华哲所送的瑞士产积家牌手表一块、人民币14万元、美元1万美元;在辽源中江大厦施工拆迁事项上,为辽源市中江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杨中江提供帮助,经李华哲介绍,收受杨中江送的人民币20万元。以上款物折合人民币44.4643万元。
王洪启只承认分4次收受李华哲4万元人民币的贿赂,全面推翻了此前接受省纪检委和检察院调查时供述的大额受贿行为,辩称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说的,那些行为不存在,也没有证据证明他有那样的行为。不过他表示,接受调查时并没遭刑讯逼供和违法办案。
因此,四平市中法因该案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其退回四平市检察院补充侦查。
二次开庭 又承认收受名贵手表
昨日,本案第二次开庭。王洪启表示,第一次开庭时说过的受贿4万元的供述继续有效,他还承认收了李华哲送给他的一块积家牌手表,不再坚持第一次庭审时辩解的两人是交换手表。王洪启说,想找到交换手表的证据,但没找到,只能承认是李华哲送的。
名表的来历:李华哲在接受调查时供述,2002年初,有一次他到辽源,和王洪启吃饭时,王洪启说自己戴的欧米茄手表款式不新。李华哲立刻会意地说,将来给他买块新的。不久,李华哲去香港,专门买了一块瑞士产的全自动白色积家表,花了大概3万元人民币。2002年春的一天,王洪启带李华哲在辽源市宾馆附近看施工现场时,李华哲见附近没人,拿出这块带包装的积家表递给王洪启,说是在香港给他买的。王洪启客气一下就收了。
■特写
两个小时庭审 王洪启很安静
昨日庭审从14时30分开始,16时30分结束,持续两小时。也许因为王洪启此前行政级别高,所以庭审对旁听者要求很严,每个人必须登记姓名和工作单位。
与第一次庭审时座无虚席相比,昨日庭审安静不少,大约六七十人旁听。从他们说话的语气和内容来判断,除了王洪启的家属和亲友,还有辽源市政府公职人员。
整个庭审中,王洪启很平静,没有过激的行为和言辞。开始时他一直站着。
后来,法警给他找了一把椅子坐。不过每逢审判长问他话时,他都立刻站起来回答。
他承认4次小额受贿
以下4次受贿,王洪启两次开庭都承认。
第一次 在北京看病时收一万
2002年底,李华哲陪王洪启到北京复查心脏。李华哲在天伦王朝酒店请王洪启吃饭,并送给他一万元人民币。
第二次 在北京学习时收一万
2003年10月、11月份,王洪启到北京参加市长之家研究班学习期间,李华哲请王洪启在天伦王朝酒店吃饭,送给他一万元人民币。
第三次 在沈阳开会时收一万
2004年9月,王洪启到沈阳参加东北人防工作会议期间,李华哲请王洪启在万豪酒店吃饭时,送给他一万元人民币。
第四次 在北京学习时收一万
2006年上半年,王洪启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李华哲去看望王洪启,在中央党校内茶馆里,送给他一万元人民币。
3次大额受贿
先承认后否认
四平市检察院还起诉王宏启有3次受贿,王洪启在第一庭审前接受的调查中承认有,但在第一次庭审和昨日庭审中又予以否认。
第一次 20万元 因解决拆迁问题
2002年8月中旬,辽源市中江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中江大厦施工拆迁问题解决后,该公司董事长杨中江从公司提出25万元人民币在长春香格里拉酒店交给李华哲,李华哲留下5万元后,于次日将其余20万元在辽源王洪启的办公室送给王。这笔贿赂正是李华哲记在工作笔记上的那一笔。
对该项起诉,王洪启在第一次庭审前承认收了20万,并在年底时以政府和部门发的奖金和福利为名把其中的十七八万元交给爱人。
第二次 收1万美元 在赌城输了一些
2002年10月至11月间,王洪启、李华哲和辽源市建设局彭某、财政局王某等人去越南、广西等地考察城建,其间在沈阳万豪酒店,李华哲送给王洪启一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2643万元。
王洪启在第一次庭审前曾交代收过这笔钱。他拿回辽源后放在办公室。2004年11月,他随一个团去美国和加拿大考察,一万美元都花掉了,他记得买了一些衣服,还在赌城拉斯维加斯玩老虎机输了一些。
第三次 10万元 “感谢多年的支持”
2004年元旦期间的一天,李华哲在王洪启的办公室送给王洪启10万元人民币,对王多年来对他的帮助和支持表示感谢。
王洪启在第一次庭审前交代说收了这10万元,先放在办公室,后在春节前拿回家给爱人,说是发的奖金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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