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8日讯记者杨傲多“应该建立不良企业和在华非正常撤离外资企业有关人员黑名单制度,向社会曝光,禁止其新注册,禁止其再贷款,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依法打击。”正在举行的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李葳常委指出企业欠薪逃匿行为直接侵害员工的财产权利和合法权益。
针对处理企业欠薪逃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李葳常委提出:首先,建议在刑法中增设恶意欠薪罪。其次,建议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三是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对恶意欠薪逃匿行为如何适用刑法定罪处罚作出司法解释,或就合同诈骗罪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恶意欠薪逃匿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等问题作出解释。四是建议加强与港澳台以及境外、国外司法的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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