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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基亚销售差价达千元 “窜货门”将如何收场

2009年06月19日13:03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者按:诺基亚是中国内地市场上最好卖的手机品牌之一,不过这几天,山东济南的通讯城里四处可见“拒卖诺基亚手机”的横幅。是什么原因让经销商与诺基亚之间产生如此“轩然大波”?其他城市的诺基亚销售有没有出现类似场面?

  上海销售店:销售秩序井然

  6月18日,记者走访了诺基亚的一家上海旗舰店和一家位于商场内的诺基亚销售专柜,发现购买者、咨询者络绎不绝,但是销售价格却存在诸多“疑点”。


  两处销售点相距不到1000米,销售的同一型号产品N95,价格相差却超过600元。“这款产品如果在江苏买,价格要高1000元以上呢。”一位诺基亚上海旗舰店的导购员解释:“新款性价比高,外地一般都比上海贵;而上市时间较长的产品,外地就比上海便宜了。”

  经销商:为了垄断价格

  一家山东经销商:诺基亚雇佣第三方公司,购买自己的产品,继而对代理商收取“窜货高额违约金”等行为都是为了垄断价格。诺基亚对窜货的“罚款”历年来均由诺基亚通过若干自然人账号收取,没有发票,费用金额之大,涉嫌偷逃国家税收,也可能面临极其严重的法律后果,甚至可能构成单位犯罪。

  诺基亚:签约经销商不窜货

  诺基亚全球副总裁邓元鋆:虽然有经销商拒卖诺基亚手机,但只是一小部分经销商所为,诺基亚绝大多数渠道商都是不“窜货”的。“窜货”商不是诺基亚的合同伙伴,没有直接合作,不会与之进行谈判。

  如果全国都“窜货”,那么市场价格就乱掉了,大家的正当利润也没有了,导致品牌的消亡。“罚款不开发票及涉嫌偷税”等说法是造谣,不属实。

  专家:企业要反思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谈儒勇:首先双方都应该履行签订合同上的相关规定,只要在合同规定范围之内,即使经销商“拒卖”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经销商就是想多盈利。

  如果诺基亚光靠罚款恐怕解决不了本质问题。作为一个跨国企业,出现这种现象,应该要好好检讨自己的营销策略。做好全国统一标准,不存在服务上的差别,那么就不会出现今天的“拒卖”现象了。

  背景阅读

  窜货,就是指经销商从价格更低的省市供货商(例如西部地区)处拿货,在异地销售,赚取更大的利润。据一份诺基亚窜货管理中心给山东经销商的通知书:4部手机窜货,罚4万元,并不接受任何申诉请求。据了解,有的手机经销商因为窜货一年被罚了50多万元。

  另据了解,在诺基亚给经销商们的通知书上写明,“为最大程度保证各直供零售商销售诺基亚产品的利益,在各方签订的直供零售商协议中,对各直供零售商规定了特定的销售区域。”

  目前,山东通讯城的经销商已经联合起来,准备集体和诺基亚进行谈判处理此事,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记者 李语实 实习生徐俐丽) (来源:国际金融报)
(责任编辑: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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