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到了2008年6月26日,孙东明与前妻离婚,这段神秘的“忘年恋”正式曝光。
“不忠”的报复
小平头,个头不高,戴一副眼睛,站在法庭上的孙东明不断抽搐,眼泪横流,这时的孙东明更像一个文弱书生,而不是人们印象中满脸暴戾之气的凶手。
在法庭上孙东明说,两人屡次因余莲枝工作的事情发生矛盾。案发前,余就因为此事动手打了自己。当时余莲枝跟他说:“工作的事情今天无论如何都要给个说法。”孙东明告诉他:“不要闹,工作有难度,需要考试才能找人帮上忙。”当余莲枝发现孙东明当初承诺可以解决学校正式编制的事情需要通过考试时,她似乎快绝望了。
当初离开上海来到景德镇选择孙东明,余莲枝抛弃了一个博士生,放弃优越的工作环境。而孙东明为了顺利离婚,在分割财产时作了很大的让步。然而此时,两人的幸福憧憬却渐渐模糊起来。
据余莲枝同学说,余莲枝平时对吃穿很是讲究,因为不爱做饭,她很喜欢到外面吃饭。买衣服基本都去品牌专卖店,在同学的眼中,“她不爱计较,不爱算账,经常搞不清自己花了多少钱。”孙东明的朋友都说:“他只能给予新女友金钱,并不能给予她真正意义上的‘爱’,何况他付出的金钱都是用自己的劳动换来的,数额比较有限。”
开庭前孙东明在看守所对他的辩护律师说,为了工作的事情余莲枝多次到学校找他闹,不让他上课,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余莲枝甚至会为了一点小事动怒,“不高兴就打骂,身上有很多她打的伤痕。”有一次,孙东明接到女儿因为作业不懂打来的请求电话,被余莲枝发现了,她生气地要求孙东明不能再和女儿来往。而孙东明很爱这个女儿。
余莲枝曾直接告诉孙东明:“给我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或者付我10万元,我就分手不再胡闹。”孙东明觉得很委屈,两人之间是自由恋爱就不存在付青春费的问题,断然拒绝了她的要求。
2008年11月2日,余莲枝发给他一条摊牌短信:“给我找一份工作,或者付我10万元,不然你也别想好过。”孙东明告诉他的辩护律师说,11月中旬的时候,他得知余莲枝正与一个男子在超市购物,当他赶到时,两人正在一家宾馆准备开房,余莲枝见到孙东明撒腿就跑。“她在与我恋爱期间,还与其他男人保持密切关系。”
想到自己的付出换来了却是如此的伤害,孙东明产生了要报复杀害余莲枝的想法。
获谅解后的死缓
孙东明故意杀人案在当地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就当所有人都在等待法院对他进行审判时,受害人余莲枝的家属却向法院申请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检察机关公诉称:“孙东明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教书育人,有着良好的前途,却在一场相识相知相爱中迷失了方向,造成了极大的恶果。”此时,法庭上一直保持镇定的孙东明脸部开始抽搐,随即开始落泪。在个人辩护阶段,孙东明一直语带哽咽,他懊恼自己的冲动,后悔自己给女友父母和家庭带来了伤害。
参与旁听的人士发现,余莲枝的父母并未现身法庭现场。知情人士透露,今年4月份开庭前,孙东明要求家属积极赔偿余莲枝亲属的经济损失,双方达成协议,给付余莲枝父母7.3万元人民币经济赔偿。之后,孙东明获得余莲枝父母的谅解,并且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建议轻罚孙东明。
庭审中,孙东明的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未掌握任何犯罪证据和线索的情况下,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自首。但这一辩护意见未获得法院采纳,法院审理认为,孙东明报案后接受侦查机关的第一次询问中的交代内容,经查与事实不符。在被告人如实供述前,侦查机关对相关证人的询问,均直接指向孙东明的行踪。
孙东明和辩护人都认为,余莲枝与其他男性有染的行为说明余莲枝在本案的起因上具有明显的过错,这一辩护意见也未获得法院采纳,法院审理认为包括打骂孙东明等行为,仅是孙东明实施杀人行为的诱因之一。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孙东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记者获悉,孙东明的前妻方芳由于在接受调查时声称案发当晚孙东明是在她家而不在命案现场,因此她于2008年12月6日因涉嫌包庇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文、图/记者黄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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