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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医疗集团被爆利字当头 频出“阴招”剥削病人

2009年06月22日16:09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22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以商业挂帅的香港医疗集团,经营手法常为人诟病。一名曾在5、6间医疗集团行医的医生大爆医疗集团“黑幕”,包括规限医生只可向持医疗卡的病人提供平价药物;限制处方2、3天药量,有病人先后两次求诊,方获7天疗程的抗生素药物。


  陈姓医生表示,医疗集团“利”字当头,常使出“阴招”以节省营业成本,例如雇员医疗保险下的医疗卡制度,背后运作一直鲜为人知。他称,医疗集团指引规定,医生必须向医疗卡病人处方平价药,精神科药物、慢性疾病药物等一律要额外收费,“"生蛇"的病人,需要处方止神经痛的药物,但药费十分昂贵,如果病人出示医疗卡,我们只会处方一般止痛药,根本不能够止痛。”

  他称,过去常有持医疗卡的病人被迫求诊两次,才获足够7天疗程的抗生素药物,“医疗卡讲明每次求诊只处方2至3天药物。”他说,医疗卡的诊费中,有4至6成是拨作医疗集团的行政费,3、4成为医生诊金,不足1成才是药费,“如果诊金是200元的话,当中只有10多元是药费。”他说,医疗集团使用的药物,通常来自香港药厂的平价药,或来自印度及越南等地。

  他批评,医疗集团会大批购入药物,再分配到不同诊所分店,惟最终药物出事,责任却落在诊所的医生身上;由于必须以医生名义订购药物,他称曾有医疗集团要求他以个人名义,购入大量安眠药,再分发给其它诊所,“我坚持不做,唯有辞工走人。”

  他直言,受雇的医生只是“打工仔”,必须按集团的指示办事,惟一旦出现医疗事故,被医务委员会控告的人却是医生,集团董事根本不用“上身”。而过去曾有新入职的医生对医疗集团的宣传政策懵然不知,结果该医生被医委会控告涉嫌宣传及卖广告,最后更被定罪。

  香港医学会会长谢鸿兴指出,医管局未必有足够空缺接收刚毕业的医生,倘若自立门户开设诊所,则动辄数十万元,因此医疗集团成为医科毕业生容身之所。他说,经常接获受雇于医疗集团的年轻医生求助个案,“睇症之余,还要推销健康产品。”

  医学界立法会议员梁家骝表示,计划下个立法年度,以私人草案形式提交《2009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案》,要求经营医疗业务公司向卫生署注册,当中过半数董事须为注册医生,目前正咨询不同界别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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