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iyaxin.com讯 (本网记者 董美玉 通讯员 刘江兴) 因为争夺相邻的荒地,邻里反目相殴双双被拘留。近日,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件因邻里之争致伤被拘留后提起的损害赔偿案件。
30多岁的马某和40多岁程某都是农八师某团场同一连队的职工。
自2006年春,因为一块荒地,两家的关系变得紧张起来。“当时程某没跟我商量,私自将我们两家土地交界处的一块荒地进行了开垦,按理说,我也应当对这块土地享有使用权利,凭什么他私自占有?”
为了这块荒地的使用权,两家由此发生争执。这起纠纷经连队及团场相关部门多次调解,都没有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两家的矛盾日渐加深。
去年,程某在征得连队领导同意后,对开垦的荒地进行浇水灌溉,未曾想这一举动再次将矛盾激化。“那天我正在给地浇水,突然马某带着朋友,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的赶到,他大声地质问我,并阻止我继续浇水。”对于事发时的那一幕,程某回忆说,双方先是激烈争吵,情绪激动之下开始推推搡搡,进而拳脚相向……
打斗中,程某挥起铁锹将马某的面部砍伤。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斗殴双方进行了拘留处理。从拘留所出来后,马某认为自己在争执过程中受伤,住院所花费的损失应当由程某负担,但多次交涉都遭到了程某拒绝,马某决定到法院状告程某,为自己讨要说法。
庭审中,主审法官注意到双方矛盾很深,简单的一判了之会造成双方更多的积怨,遂多次携带案卷到连队,通过连队领导分别给程某和马某做思想工作,最终使两人在同乡情、邻里情的感化中,达成和解协议,程某对自己的损害行为表示歉意,并赔偿了马某的部分损失。
在法庭调解协议上签字时,两人感慨地表示“多亏了法官,为我们两家解开了这个思想上难解的结。”
因莫索湾垦区没有行政拘留机关,程某和马某均被送往离家近100公里外的石河子市进行拘留。
在送往拘留所的路上,程某和马某开始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双双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万分。
在拘留所被关押的日子里,面对失去人身自由并身处异地他乡的现实状况,在众多被拘留的人中间,双方不约而同地感到:“我们是同乡”,在那个特定的环境下,同为同乡的亲切感,使两人一时忘记了彼此间的过节,而变得形影不离,用马某的话说“我时常还照着他”。那段被拘留的日子里,在外人看来两人嫣然如亲兄弟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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