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首尔6月23日电(记者姬新龙) 韩国政府23日召开国务会议,通过了《国民健康增进法(修订案)》,规定在小学、中学、医院和青少年活动设施内不得出售和饮用酒类。
法案规定,如果以上场所违反规定出售酒类,将被罚款300万韩元(1美元约合1260韩元)。
但法案没有明确规定在上述场所饮酒的处罚细则。
韩国政府还决定修改医疗保险适用范围,以便更好地为促进国民健康服务,如将感冒等轻微疾病的个人费用负担比例从过去的50%提高到60%,将疑难罕见疾病的个人费用负担比例从原来的20%减至10%,将育儿费的适用范围从以前仅限于孕妇产前治疗和生产期间的费用扩大至产后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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