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中国对法律全面“体检” 8件法律将退历史舞台

2009年06月24日06:31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草案和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草案,6月22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此为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第一次采取一揽子“打包”形式,废止和修改多部法律,以期提高立法效率——

  本报记者 刘晓林 李有军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向会议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草案说明时表示,历时一年多的法律清理旨在解决法律中的“硬伤”,经过反复研究论证,需要废止和修改的法律共67件,其中建议废止的8件,建议修改的59件、141条。

  现行200多件法律全部“体检”

  中国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因此,通过对现行法律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协调的突出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区分轻重缓急,分类进行处理成为当务之急。

  李适时表示,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立法工作成绩卓著,已基本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总体上是科学的、统一的、和谐的。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有些法律规定已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些相互不尽一致、不够衔接,有些操作性不强,需要在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下,一手抓法律制定,一手抓法律清理。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有关方面对中国现行200多件法律进行了全面清理,提出了1972条清理意见和建议。

  李适时介绍,此次法律清理的重点,放在早期制定的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明显不适应的,以及法律之间明显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上,主要解决法律中的“硬伤”。对已明显不适应现实要求,基本上不适用的法律予以废止;对有些法律条文中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定进行修改;对法律之间前后不一致、不衔接,适用立法法“后法优于前法、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等法律适用规则仍难以解决适用问题的规定进行修改。

  8件法律将退出历史舞台

  根据提请审议的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草案,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和《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即将退出历史舞台。

  与上述两部法律同时退出历史的还有华侨申请使用国有的荒山荒地条例,华侨捐资兴办学校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发布有关税收条例草案试行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等6件法律。

  一揽子“打包”修改59件法律

  1986年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不得破坏国家的经济计划,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无效。这些规定与现行法律中关于民事行为的规定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明显不适应。

  此次提请审议的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草案建议删除上述有关计划经济和指令性计划的规定。决定草案共建议对59件法律、141条进行修改。

  立法专家表示,这是中国第一次以“包裹立法”的形式集中清理法律,即立法机关在一个法律文件中对散布在多个法律内的有关规定一次性作出“打包”修改,有利于提高立法效率。

  一些法律修改条件尚不成熟

  就法律清理过程中各方面提出的一些问题,李适时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有的法律规定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但目前修改或者废止的时机、条件尚不成熟,认识尚不一致,包括户口登记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环境保护法等5件法律。”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关于授权国务院对职工退休退职办法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及《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等5件规定,其大多数内容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已不适应,有的已被新的法律、法规取代,有的还与其他法律不一致。“现在提出废止,可能会在社会上引发争论;若作出修改,各方面认识还不一致,有关部门短期内也难以提出修改意见。”李适时说。

(责任编辑:肖尧)
[我来说两句]

搜狗搜索我要发布

以上相关内容由搜狗搜索技术生成
昵称: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狐博客更多>>

精彩推荐

搜狗问答更多>>

最热视频最热视频更多>>

美容保健

搜狐无线更多>>

茶余饭后更多>>

搜狐社区更多>>

ChinaRen社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