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造林为幌子
太岛“圈钱”六亿
本报讯 安徽太岛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6.08亿元一案,昨日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6月11日,由安徽太岛薄荷药业有限公司和安徽阜阳福兴商贸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安徽太岛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人担任董事。因资金缺乏,为进行租地造林,张林等人策划采用定期高息回报模式向社会募集资金,得到张彦认可,并于2003年7月22日开始实施非法集资。
据指控,这家公司从2003年7月至2007年12月,向群众吸收款项共计14251人次6.08亿元,至案发尚欠集资户资金1.46亿元。
由于该案涉及证据繁多,截至记者下午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
(石中原 本报记者 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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