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最关心经适房“门槛”
收入标准无法满足“夹心层”
记者 杨冬
晚报讯 谈到经济适用住房,市民最关心的无疑是准入的 “门槛”。今年2月,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工作的结果作了汇总。
网调结果显示,在户籍年限方面,认为户籍年限规定合理的占37.4%,认为较长的占29.6%,认为较短的占18.8%。此外,还有部分市民对按政策返沪的人员、新上海人和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个区(县)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收入标准方面,认为人均月收入2300元合理的占40.7%;认为太高了或有点高的占17.5%;认为偏低的占36.5%,主要感到这个标准还不能满足“夹心层”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要求。
在财产标准方面,认为人均7万元标准合理的占42%;认为高了的占18%;认为低了的占34.7%,主要考虑这部分申请家庭虽然能够支付购房首付款,但是还贷能力还不强。
在住房困难面积标准方面,认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标准合理的占 48.4%;认为偏小的占31.9%;认为偏大的占16.6%,主要是担心符合标准的家庭数量较多,而供应房源可能数量有限,导致轮候时间过长;有部分市民建议,不同情况的区(县)宜有不同的住房困难面积标准,这样可以分批、分步解决住房困难。
在建设机制方面,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较多地集中在价格、选址配套和室内装修上。
在价格管理方面,绝大多数市民希望定价要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并建议监管部门要加强定价的稽核。
在选址与配套方面,大部分市民希望经济适用住房建在交通方便、配套条件较好的区域或工作地点附近。
在室内装修方面,网调结果显示,赞成简易装修的占63.5%,选择不装修的占33.5%;其他意见中,有的提出可以让市民选择,有的提出考虑菜单式装修。
除此之外,大部分市民对于经济适用住房优先转让给保障机构,持认同态度。网调结果显示,73%的市民认为这一规定非常合理或比较合理,有8.7%的市民提出了不同意见,有的建议限制转让期限延长至十年;有的提出应由政府全部回购。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