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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推搡民警被判“妨害公务” 成凶手替罪羊

2009年06月26日13:1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红网

  公民赵鑫“妨害”了谁的公务

  仅仅推搡了两下执法民警,四川阆中村民赵鑫却面临着意料之外的“冲动惩罚”——刑拘,被捕。一场无妄之灾后的赵鑫和他的家人们,迫切希望厘清“妨害公务”背后的真相

  《读者报·影响力周刊》消息(记者 李波)“再过一天,赵鑫被关就整整半年时间了,期间,他只给我写过一封信。”6月21日上午,赵军翻出一份“情况反映”,这是今年2月6日她写给阆中市公安局领导的。

  半年前,她的丈夫赵鑫被当地警方电话约见前往问话,但一去不归。

  去年12月2日,七里街道办事处张公桥村张公桥发生了一起暴力阻挠法院执行事件,参与阻挠执行的相关人员被一一治安拘留。

  谁也没有想到,时隔20天后,与此执行案毫无利害关系的村民赵鑫,“因涉嫌妨害公务”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又被执行逮捕。

  赵军对此难以接受,她无法相信丈夫赵鑫作为“局外人”,在整个事件中竟然成为首要分子。

  法院执行遭暴力围攻

  王永金是七里街道办事处张公桥村的村民,10年前因交通肇事致廖开江身亡,被判刑1年6个月,同时,还被判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玉芬(廖的妻子)医药、伤葬、死亡补偿等费用4.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王永金至刑满被释放,仍欠朱3000多元,后外出务工没有下落。朱玉芬多次找到法院申请执行余欠,因王永金下落不明未果,时间一晃就是10年。

  2008年12月2日,阆中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剑平,得知“王永金已回来,并正在出售自家的房子”消息。即带上执行人员前往查看。为不打草惊蛇,张剑平一行身着便装。找到王永金时,王永金表示配合执行,而其母见状却不让执行法官带走他的儿子,这期间,王永金的哥嫂们闻讯也纷纷赶来,对法院执行人员围攻、抓扯。

  据事后张剑平及执行人员苟美平、陈凌接受警方调查陈述,王家人围攻他们中,抢走案件材料并就地撕毁,苟美平和陈凌在混乱中还挨了拳头。近两小时时间内,当地上百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法院和警方车辆,后事态得以平息。

  事发后,王永金的二妈徐元芳、幺妈马秀珍、嫂子饶素群及邻居马从全,因参与阻挠执行并抢撕案件材料等,被治安拘留15天。

  但是,对村民赵鑫来说,事情并没有结束。

  “了解情况”一去不回

  “事后,警方对此事件展开调查,赵鑫一直没有进入视线。”6月21日上午,赵鑫的岳父陈正良接受影响力周刊采访时说,事发后20天,即2008年12月22日,阆中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一姓祝的警官找上门打听赵鑫。

  晚上赵鑫回家后,接到祝打来的电话,让他到公安局去一下,他们找他了解情况。赵鑫随即前往,但一去未归。

  据阆中市公安局今年3月10日的“起诉意见书”称,在此次暴力阻挠执行公务过程中,赵鑫打了执行民警苟美平肩部两拳。而随后阆中市检方的起诉书中亦援引警方起诉意见中的此内容,以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为由,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对此次暴力阻挠执行案当事人逐一进行治安处罚后,赵鑫何以被卷进来呢?

  其律师在取证中发现,今年2月9日,王永金的哥哥王永红接受警方讯问时,有这样一段供述:赵鑫从后面打了执行民警陈凌两下。那么,赵鑫是如何“打”的呢?

  公安机关的案卷显示,张剑平、苟美平及陈凌事发后均向警方做了书面陈述,三位执行法官均未提到赵鑫对他们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更谈不上暴力行为。

  村民王大爷目睹了此过程:暴力阻挠执行接近尾声时,住在事发地的赵鑫正在吃饭,见王永金的母亲倒在地上,于是端上饭碗凑上前“打抱不平”。走到苟美平后面,左手端碗,拿着筷子的右手抓住其衣领推搡了两下,让他扶老人去医院。“他当时根本没有打人。”王某说,即便到法庭上作证,他也坚持这一点。

  那么,赵鑫究竟妨碍了谁的公务?

  “配角”成为“冤大头”

  5月2日,赵军收到赵鑫从看守所写来的信,在信中,赵鑫说“我并没有打他们(执行人员),只是拉胖子(苟美平)的线衣,叫他抱冯素芳(王永金母亲)。”

  赵鑫被关后,赵军和母亲及妹夫一道,于今年春节前后登门向苟美平致歉,“苟美平说,没啥子,我这么大的个子,拍两下没来头。”赵军说,苟美平反安慰道,他肩膀红都没红一下,也没有吃药。

  去年12月23日,王永红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今年2月9日,王永胜(王永金的堂兄)也因同样的理由被刑事拘留。而此前一周,王永红被取保候审回家。

  “我当时在家肯定不会让他出去凑热闹。”面对精神处于崩溃状态的女儿,陈正良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赵鑫为王家的事“打抱不平”不值。“赵鑫与执行案毫无瓜葛,没有必要帮忙。”

  赵鑫的辩护律师认为,暴力阻挠执行的几名主角,抓打执行人员,撕毁案卷,煽动不明真相的人们围攻执行人员,后来受到的是仅治安处罚,而纯属“配角”的赵鑫,用手推搡两下执行人员,却被追究刑事责任,值得斟酌。

  事实证明,赵鑫的行为,并不构成妨碍公务,那么,作为“配角”的他为何成了“冤大头”?一位知情者在接受影响力周刊采访时说,这起暴力妨碍公务案发生之后,阆中市政法委某领导作出批示,要求严肃处理。

  而真正阻碍执行公务的王永金一家,因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背景,仅仅治安拘留就被释放,为使案件划上一个“圆满”句号,赵鑫因此成为“替罪羊”。

  陈正良觉得,赵鑫“打执行人员”一说,证言来自王永红。他想不明白的是:出手打执行人员的王永红、王永胜两人事后本应相继被抓,结果王永胜却在王永红取保候审几天后才被抓,其间赵军多次报告王永胜已潜逃回家(警方要求),如果两人要就赵鑫“打人”一事串供,将赵鑫拉来垫背,有充足的时间。

  “如是联想起来,我真感到后怕。”陈正良说,这很像是一种设局和报复,只是没有证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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