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作出较大贡献并多次获奖
受贿局长请求从轻判刑
根南 足天
本报讯 前天下午,闸北区法院开庭审理61岁的原闸北区教育局局长黄孟源在任时受贿53.5万元一案,闸北区教育局为这位已退休局长出具了一份向法院求情的公函,提出黄孟源对发展闸北区的教育事业贡献较大,其个人在教育领域多次获奖,希望法院能依法对其宽大判处。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5月,某房产公司以6800万元购买了宝山路某地块,之后该公司发现,该地块的性质为教育用地,无法变更为商业用地。当时,闸北区教育局正在为一所职校选址。于是,房产公司的庄经理和时任区教育局局长的黄孟源、原教育局副局长王一鹏(另案处理)等结识。2004年2月,由区教育局出资7500万元购入地块,用于兴建上海市北职业高级中学。通过这笔交易,原本面临亏损的房产公司轻松得到了700万元的利润,房产公司事后给黄孟源送上了50万元。
今年3月,反贪部门约黄孟源谈话,黄主动交代了上述受贿事实及反贪部门没有掌握的受贿情况,同时让家人将53.5万元受贿款全部退出。法院表示,将对本案综合评议后择日宣判。(根南 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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