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犬类管理的主要矛盾已不再是限制养犬,而是规范养犬、文明养犬。CFP 资料
评估报告建议,对鳏寡老人养犬、盲人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养扶助犬应使用不同的收费标准,或免费或减半。
东方早报记者周瑜
“现有规定的有关内容侧重"限制"养犬,在"政府服务"方面稍显不足。”——早报记者昨天获悉,一份对《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及其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已提交杭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在养犬许可、收费等方面提出不少人性化的“松绑”建议。
据介绍,这份评估报告将为已施行13年的该《规定》在立法理念、制度设计上的修改提供重要参考意见。
善待宠物身后事 该《规定》自1996年施行以来,先后经3次修改,最近一次在2004年。此次评估报告认为,立法之初,最主要目的是防止狂犬病、加强市容管理、维护公共秩序,“限养”是立法中心。而近年来,杭州养犬的市民逐年增多,养犬逐渐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犬类管理的主要矛盾已不再是限制养犬,而是规范养犬、文明养犬。
比如宠物归宿。2003年起,杭州一公墓就申请开辟“宠物公墓”,至今尚未获批。而据统计,我国目前一座城市一般有猫狗10万只左右,大城市高达40万~50万只。以动物的平均寿命推算,每年仅自然死亡的宠物至少近万只。而杭州的《规定》并未提及犬只的无害化处理,管理部门和养犬人都面临“宠物身后事难处理”的问题。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这反映了政府在管理中对本应具有的社会服务功能的忽视。
对此,杭州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邵根松透露,杭州已计划在半山垃圾填埋场附近建一个犬类收容中心,预计投资上千万,里面有最基本的宠物治疗、温度控制等设施,让犬类处置更人性化。
放宽功能犬饲养许可 根据《规定》,市区城区为重点限养区、市区农村为一般限养区。重点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禁止从事犬类养殖、销售活动。
“《规定》确立了养犬许可制度,从实践来看,这些规定整体合理,但有的具体条件可以放松。”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如大型犬中较温顺的导盲犬等应允许在重点限养区饲养。但在分组审议时,不少代表表示“允许大型犬在重点限养区饲养,不可行”,尤其是以个人名义饲养的大型犬,出于管理和公共安全的考虑,更不应该被允许。但是像搜救犬、导盲犬这类功能犬,通过对每一个个体的鉴定和审核方案,则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发证。
同时,在犬只管理服务费收取上,评估报告也提出分类收费的建议——对鳏寡老人养犬、盲人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养扶助犬应使用不同的收费标准,或免费或减半。对“允许携带小型观赏犬出户时间为19时至次日7时”的原规定,评估报告认为在实践中难以遵守,应放宽遛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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