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贵州紫云县居民宋庆刚称,他于2008年9月6日陪朋友找人,结果敲错门和主人发生争执,后来110民警和协警赶到,将自己暴打了一顿,从而导致自己肠破裂。事件已过去9个月,贵州省公安厅也曾作出批示,然而宋庆刚称自己已投诉66次,至今无果。但紫云县公安局称调查结果显示民警未打人。[我来破案] |
至今仍躺在病床上的宋庆刚。 |
贵州紫云县居民宋庆刚及朋友,因为找人敲错门后与主人发生争执,接下来发生了一连串的事件:出警的110民警成为宋庆刚指控的“打人者”;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宋庆刚肠破裂构成重伤;公安机关至今承担着宋庆刚的治疗费用;9个月来宋庆刚先后向有关部门申诉66次;贵州省有关领导对此案作出批示;我国法律规定,重伤害为公诉案件,但公安机关至今未予以立案……为此,本报记者就该案进行了多次采访。
2009年6月9日,紫云县公安局政委欧阳贵刚告诉记者:“宋庆刚报案后,我们高度重视,继续展开深入调查,努力查清宋庆刚被打一事的真相。”
“敲错门”引发伤害案
2009年5月14日,记者见到宋庆刚说明来意后,他提到2008年9月6日晚上发生的事依然战栗不已……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还一个公道至今都是他最大的心愿。
在此之前的2009年4月23日,记者第一次采访,说起事发当晚的经过,宋庆刚的朋友陈其明早已烂熟于心:
“2008年9月6日晚上,我和宋庆刚、罗万红等人在朋友家吃饭,席间,大家喝了一些米酒。晚上8点30分,医生罗万红因诊所有事提前离开。
“9点至9点半之间,我和宋庆刚一起回家,路上我提议去表哥家看看,随后来到紫云县县城新区宏泰小区E栋2楼。我上前敲门,开门的不是表哥及家人,而是一名陌生女士——吴仕美(事后知该女士姓名)。
“吴仕美见我们敲错门很生气地骂了几句,我俩觉得很难接受便和她吵了起来。争吵中,吴仕美拨打了报警电话。大约10分钟左右,在小区保安的陪同下,紫云县公安局松山镇派出所值班民警余跃与协警员张青赶到了现场处理纠纷。两人见到我们后不问青红皂白,抓住宋庆刚就拳打脚踢……”
采访中,宋庆刚用颤抖的声音告诉记者:“陈其明和吴仕美争吵时,我距离他们大约3米远,并没有参与争吵。大约10分钟,来了一名民警和一名协警员,没有进行任何调查,将我摔在地上一通拳打脚踢。陈其明立即上前劝阻,可他们根本不听……事后我被带到派出所,一进门便被推到在地,又是一顿暴打……”
第二天,宋庆刚躺在了医院里,憔悴的面容令前来看望的亲属几乎无法相认。经紫云县人民医院诊断,宋庆刚肠破裂并引发腹膜炎。
采访时,情绪激动的宋庆刚撩起外衣,露出胸口上棍棒般粗的条状伤痕对记者说:“我是被出警的110民警和协警员殴打致伤的……”
被害人称“民警打人”
采访中,宋庆刚一再坚持说自己是被110民警和协警员打伤的。
当时在场的陈其明表示,“我亲眼看见110民警对宋庆刚拳打脚踢。而后,民警余跃和协警员张青,将宋庆刚的双手反剪,朝派出所走去。宋庆刚被带走的时候头被压得很低,当时他被吓懵了。”
医生罗万红告诉记者:“当晚10点左右,陈其明突然来到诊所,称宋庆刚被警察打了,叫我去看看。我一进派出所,看到宋庆刚坐在水泥地上,面色发灰,状态疲惫。当我要为他检查身体时,一位民警上来制止说,‘想干什么?不许查看!’”
关于民警出面制止罗万红查看宋庆刚身体一事,记者在紫云县公安局得到了证实。
罗万红说:“派出所给宋庆刚做完笔录后,通知陈其明。当晚12点左右,宋庆刚和我们一起打出租车离开了派出所。”
据紫云县公安局监控资料显示,出租车到陈其明家门口后,陈其明和宋庆刚下车,两人在陈家门口停留了近40分钟,不久宋庆刚便抱着肚子蹲在地上。而后110接警中心接到多次报警电话,民警赶来后发现宋庆刚倒在地上,警方将其送往紫云县医院。
住户、保安:“没看见民警打人”
本案宋庆刚、陈其明证明民警打人,其余的两位在场人员均对民警打人的说法予以否认。
住户吴仕美告诉记者:“2008年9月6日晚10点左右,两名男子到我家敲门自称找亲戚,嘴里还有酒气。由于不认识男子所说的人,我赶两名男子走,双方发生口角。我报警后,赶到现场的民警将两人拉出去,当时并没有看到警察打人。”
宏泰小区保安王朝明告诉记者:“当晚,我与110民警来到吴仕美家,看到两人在楼梯过道上。大约10多分钟后,两名执法人员一左一右搀扶着宋庆刚出去时,宋庆刚先是在楼道台阶处仰面朝天跌倒,后又在下楼梯时摔了一跤。我没有看到民警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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