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头顶烈日 却没资格领降温费
劳动部门制定的高温津贴标准只针对企业 不包括交警、环卫工、协管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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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盛夏后,全省气温屡屡突破37℃。烈日下,建筑工人、交警、协管员、环卫工等不少户外劳动者,不得不忍受着高温的炙烤,却没资格领高温津贴。
商报记者 陈永君
调查
高温下工作难见高温津贴
昨天,郑州的最高气温达到了36℃。记者调查了全市多个建筑工地、小区、路口后发现,户外劳动者降温条件极其有限,且多数无高温津贴。
上午11时,在纬三路与经五路交叉口工作的55岁的环卫工老周,正冒着高温清扫马路,不时在尘土中抹去脸上的汗水。提起公司的降温措施,老周说:“前两天组长刚发了两瓶风油精、一些人丹,但没有听说过高温津贴的事。”
“高温津贴?没有发过。”正在紫荆山立交桥下执勤的一名李姓交通协管员说,自己干了四五年了,从来没有见过什么高温津贴。
遗憾
公益性岗位没资格领“降温费”
郑州市市政局环卫处处长于朝臣表示,作为事业全供、政府埋单的公益性岗位,环卫工不能算企业职工,无法按劳动部门制定的高温津贴标准发放“降温费”。
“前几天突然出现40℃的高温,令人措手不及,市政局及时下发通知,规定温度超过39℃,上午11时到下午4时之间环卫工可以停止工作,只要不离开岗位,可以不作业。”于朝臣说,这样,对一线作业的环卫工来说,避开了高温阶段,制度显得更人性化。
而郑州市交警支队协管办主任曹建勋,昨天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目前郑州市交警、协管员约有2700人,均没有高温津贴。参照我省劳动部门制定的高温津贴标准,他已经同交警支队负责人说过,准备给市政府打报告,争取早日为交警、协管员申请到高温津贴。
相比之下,郑州市公交总公司、郑州市邮政局等,在职工的高温津贴、降温措施落实方面,做得较好,不但高温津贴能按劳动部门规定下发,当高温天气来临时,还主动为职工准备好绿豆水、西瓜等降暑品。
公交总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杨恩良说,只要气温达到36℃以上时,公司一定会到一线给职工送清凉,这是多年的传统了。
提醒
企业不发高温津贴可打12333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黄副处长介绍,根据我省规定,高温津贴属于工资性质,且不得计入最低工资,而且需要用现金支付,不能以物品替代。
但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负责人表示,这份要求全省检查用人单位防暑降温情况的通知仅是一个红头文件,只起到一个导向的作用,它不是法律,不是强制性的,在执行过程中难度很大。
“你们可以呼吁一下,最好以立法的形式,要求单位执行高温津贴。”该负责人对记者说。
而郑州市劳动保障投诉举报和咨询服务热线12333负责人范中州提醒,如果露天作业劳动者遭遇单位不发高温津贴,且不敢向单位要的情况,劳动者可搜集个人当天工作的相关证据,然后向12333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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