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手法
讲述人:冯国庆,河源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四大队教导员,负责侦办此案
讲述主题:行骗10天一周期,骗子每天电话“说啥”全有规范可查。
接到了郝女士万里之外的“报案传真”,河源市公安局非常重视,抽调精干力量,誓要把这群花篮骗子“挖出来”。根据郝女士提供的电话号码,公安机关循线而追,发现该号码的交往电话里,至少有11个受害人。不过,该电话已被“弃用”。
经过艰苦调查,办案民警发现,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已到广州,准备乘6月24日的飞机回重庆。于是,当天一早,办案人员在白云机场截获了第一个落网的“阿怡”。23岁的阿怡交代了在河源的两个诈骗窝点。当天下午,另外4名诈骗嫌疑人和一批作案工具(手机17部,小灵通23台,手机卡15张,小灵通卡27个,银行卡11张等等)就被“拎”回警局。
到目前为止,这一群“花篮骗子”初步交待作案18宗,涉案金额超过15万元。冯国庆透露,虽然抓获犯罪嫌疑人才5天,但他们的犯罪手法、分工、流程已一一显现。
“老板”职责:选“对象”和卖“花篮”
最让警方振奋的是,在抓获的“骗子”中,有一个就是其中一个窝点的“老板”张某。
这个张某是连平县隆街镇人,才26岁,初中文化。
身为“老板”的张某特别忙。
他负责租房子当“工作室”并支付伙食费。这是一个懂享受的“老板”,1600元租了个三室一厅,在河源当地可算是豪宅,另外,他们的伙食费标准也很高,每天超过200元。
张某最重要的工作还是选对象和卖花篮。
他先到各种“征婚”及“交友”网站把“可培养对象”资料筛选后抄下来交给“手下”。他选择的对象基本上都有以下特点:年纪比较大,有一定经济基础,同时可能受过感情挫折。
当“马仔”顺利地“电话恋爱”了,他就摇身变成了“花店老板”,负责接单并提供银行账号。
最后,也由张某取钱分赃,每成功一单,除扣除伙食费500元外,张某和负责谈恋爱的“主角”五五分成。
行骗流程:头七天只谈情不谈钱
张某给每一个“手下”发了一份《行骗规范》。这份书面的《行骗规范》以10天为一周期,非常详细地规定了每一天的电话内容,每天至少都有五六百字的内容要“读”———
第1天,相互认识,同时表示自己的一些“要求”:我也40多岁人了,对长相不那么在乎,经济上也没什么要求,我自己的经济条件也还过得去,我最希望就是对方心地善良,有孝心,一定要真心对待我的小孩和家人……还有就是要懂人情世故,我是个生意人朋友多……
第2天,都是相互关心的话,“你孩子学习成绩怎么样?老人家身体好不好?不开心的事也可以跟我说……”
到了第3天,就开始谈“前妻”(女骗子则谈“前夫”):她是个苦命的人,一生都在为我默默付出,从不抱怨,却在生活好起来的时候走了……接着第4天,这个话题继续,“我刚回到家,冷冷清清的,曾经……我们这个年纪要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我真的希望每天有个人等我下班,更希望下班后能吃上一口热饭……”第6天,“我觉得你会是一位好母亲好妈妈……我能叫你一声老婆吗?”
进入第6天,“故事”的场景就变成前往香港了。“主角”就会说自己的家具城证件终于办好了,生意就要开张了,所以他要从河源回香港,禀告父母并选定开张的“黄道吉日”。“主角”还会非常开心地告诉对方,他准备跟父母说“我们俩的事”。
来到第7天,“主角”就会说父母很高兴,要求对方打个电话给他香港的“父母”问好(潜台词“见家长”)。另外,还会透露开张的日期,一般就是明天或后天(第8、9天)。
这7天,一句不谈钱,电话里只有情意绵绵。
正戏上演:未来媳妇送大花篮
到了第8天,《行骗规范》上写明:正戏开演。
这时候,“准老公”就会说,刚喝完早茶,父母说在开张大吉的时候要一并宣布婚事,让亲朋好友准备喝喜酒。于是父母提出,“准媳妇”也要送花篮贺开张,要摆在最前面让大家看。同时父母说了:“不能代给钱订,因为按广东的风俗第一天开业不能自己买东西送自己,花篮最好是8个、9个这样的吉利数字。”甜言蜜语当然也少不了,“今天只是要个体面,老公会好好补偿你”。
已经赶不过去参加开业的“准媳妇”,往往就按“老公”给的花店电话,挨宰去了。
第9天,如果上当的人订得多给得爽,他们就继续忽悠“订个牌匾啊,订个镇宅的石雕啊”。
钱一到账柜员机一取。第10天,所有电话关机。
另外,《行骗规范》上还会列出一些常见问题的“标准答案”———比如“为什么要在网上找对象啊”全都有规范答案。
冯国庆说,那份详细的规范,完全就是一份行骗高手针对“急于寻找感情归宿的中年妇女”做的“攻心方案”,上当者频频,很多发现受骗后都没有报案,觉得“丢人”,而犯罪分子恰恰抓住了这类人“好面子”的心理,所以一骗再骗,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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