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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男子在租住地下室被勒死 父母索赔物业69万

2009年07月01日03:38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京华时报

  独子被杀父母告物业“不务业”

    认为对方未尽安保义务索赔69万余元

  本报讯 (记者王丽娜)“你们乱说,犯罪嫌疑人进入地下室没有登记,杀完人还背走了我儿子的东西你们都没发现!”昨天,因孩子小袁被杀,他的父母当庭指责物业未尽安保义务。

  来京半个月,21岁的小袁在租住的地下室被勒死。小袁父母将北京东方容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起诉,索赔69万余元。昨天上午,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昨天,小袁的父母从四川赶来开庭。小袁的母亲一张口说话,就开始哭,“老家的房子还斜着呢,都顾不上管,我儿子死得惨啊,赔多少钱都换不来他的命。”

  小袁的母亲回忆,去年10月,小袁来京打工。当月下旬,还接到小袁的电话。11月,她接到警方通知,才知道儿子被害死的噩耗。

  小袁父母从警方获知,10月29日下午,在租住的地下室,小袁与彭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彭某用吹风机电源线将小袁勒死。“儿子死后半个月,值班员才发现我儿子的房间有异常,尸体都腐烂了”,小袁的母亲说。

  彭某一审被判处死刑。因其无法赔偿任何损失,袁先生夫妇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相关损失69万余元。小袁父母认为,物业疏于管理,没有履行安保义务,导致小袁被害。

  庭审中,物业辩称,小袁是被彭某害死的,他的死与物业没有关系。物业的代理人称,“只有陌生人进入才盘查和登记,从监控录像看,是小袁将彭某带入地下室的,工作人员认为他们是好朋友”。

  此案未当庭宣判。

  记者回访

  入地下室未受阻拦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东城南门仓胡同某号楼的事发地。记者从一处小区入口进入,值守的保安并没有询问。记者走进地下室,看到楼梯拐弯处挂有告示“如非本地下室人员禁止入内,如有来客请登记,违反者后果自负”。

  记者走进去,在地下室走廊转了十来米后才被值班室的人请出。工作人员说,地下室管理很严,来客须登记。提及小袁之死,这名工作人员说“他入住后,就住过三四次,要是发现他带着别人,早不让他住了”。工作人员说,地下室还有探头,“我们从监控录像找到了犯罪嫌疑人”,随后他表示不愿就此事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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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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