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宇 通讯员 陈卓 实习生 王萍)一先天性侏儒患者在医院就诊后,却发现自己的照片竟然被医院摆放在门诊部进行展示,遂将该医院告上法院,要求院方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据了解,原告小灵(化名)现年十一岁,身材十分矮小。2006年7月,小灵由父母带到渝中区某医院检查治疗。该院内分泌科为小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在未经过小灵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为小灵拍摄了全身照片。2008年12月,小灵及家人发现小灵的照片被放置在该院门诊部的一块介绍牌中。小灵一家人非常气愤,遂诉至渝中区法院,要求判令医院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十万元。
考虑到小灵的家庭困难且身体残疾行动不便,该案承办法官、民三庭副庭长谢琼多次于庭外对医院进行劝导,最终,说服医院同意将抚慰金增加到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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