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庭洗钱案,1日上午以被告身份传唤前元大金控营运长马维辰说明。检方近期也将传唤马维建、杜丽萍等人说明,并将全案侦结。
办案人员指出,马维辰与前元大金控总经理马维建疑于2005年6月前后,以公司公关费用名义,将18万美元分散购买美金支票,用自己与理财顾问林明义等人的账户,分批转汇到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友人蔡铭哲的海外账户。
特侦组认定马维辰、马维建兄弟涉嫌协助吴淑珍洗钱,今年2月初将他们列为被告。
另外,吴淑珍于2006年间指示前元大证券董事杜丽萍等人赴国泰世华银行保管室搬运新台币7.4亿元现金。事后吴淑珍要求马维建将钱汇往海外投资,马维建将其中的新台币2.4亿元及1000万美元汇往瑞士,购买海外债券等大批金融商品。
办案人员表示,吴淑珍随后要求马维建将部分债券赎回,转换成现金汇往吴淑珍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在瑞士的账户。检方近期也将传唤马维建、杜丽萍等人说明,并将全案侦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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