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七月一日电(记者保旭)记者今日从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六月三十日对备受外界关注的孟连县系列腐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三名涉案官员分别获刑。
据介绍,六月三十日,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原孟连县委书记胡文彬、原普洱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曾任原孟连县委书记的刀立富、原普洱市财政局副局长朱德兴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文彬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四十七万,美元两千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刀立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达五十三万六千元人民币,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朱德兴犯贪污罪、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合并刑期为有期徒刑十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
该案在审理中,三人均称自己有自首情节。法院审理认定,朱德兴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其主动交代了尚未被检察机关掌握的贪污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另外,胡文彬及刀立富没有向所在单位或者办案机关投案,被有关部门“双规”期间,主动交代部分尚未被纪委掌握的犯罪行为,但这些都属于纪委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事实,同属于受贿犯罪事实。
上述案件因牵涉去年发生在孟连的“七·一九群体性事件”而备受社会关注,随着对该事件调查的深入,多名当地官员因经济问题落马。据介绍,二00八年七月十九日,孟连县发生一起群体性突发事件,执行任务的警员被不明真相的五百多名群众围攻、殴打。冲突过程中,警员被迫使用防暴枪自卫,两人被击中致死。
据普洱市法院透露,原孟连县财政局局长刘宏一案,也将于近日内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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