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不投机 出租车拖行乘客五六米 导致乘客肋骨断裂,的哥犯下故意伤害罪获刑
本报讯 乘客与出租车司机发生争执,下车时还拉着车门,结果出租车司机强行开车,拖倒乘客致对方肋骨断裂,经鉴定为轻伤。昨日,江北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出租车司机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08年9月18日,家住北部新区人和的陈女士准备到江北区交警支队办事,在住家附近搭乘了一辆出租车。当车行至红旗河沟附近时,就走哪条路线到江北交警支队问题,陈女士和出租车司机李松产生不同意见。
最后,按陈女士指引,出租车从观音桥附近的鹞子丘驶往目的地。在路上,陈女士发现这次的车费比平时多了好几块钱。
“怎么多了这么多?”陈女士质疑。李松不高兴了:“就是这么多,你自己指的路啊。”在李松回了一句后,两人由此发生争执。争执五六分钟后,因为急着办事,陈女士按计时器显示付了钱。
陈女士下车后,还在与李松争吵,她死死拉住车门,不让李松离去。见状,李松还是发动车子向前行驶,将一直没有松手的陈女士挂倒在地拖了五六米。
“整倒人了,停车!”附近收停车费工作人员见状大喊,不过李松还是驱车离去。该工作人员迅速记下了出租车车牌。
经医院检查,陈女士一根左肋骨断了,左脚也受了伤,后经鉴定为轻伤。警方根据收费人员提供的信息,于今年2月25日在李松所在的四川老家将他抓获。
法庭上,李松感到很后悔,表示愿意赔偿陈女士。在法官刘懿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由李松赔偿陈女士3.5万元。由于李松认罪态度好,法院做出上述判决。记者 莫雪庆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