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7-02 03:08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7月1日讯(记者 杨文 通讯员 侯成丽)记者今天从省高院获悉,一起冒充记者敲诈勒索的案件在太原市尖草坪区法院作出判决。
主犯张俊勇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从犯武振彪、高建峰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张俊勇,32岁,河津市人,无业。去年,他自称是中国中央数字电视“纪实片场”主任,招聘武振彪、高建峰成立“纪实片场”栏目组。拍摄之后,以曝光要挟企业领导。对所得钱物,张俊勇承诺给武振彪、高建峰二人按10%提成。据查证,利用上述手段,3人去年7月先后敲诈孝义市某焦化厂2万元、交口县某煤矿1万元、交口县某生铁公司4000元。去年8月1日,得知某铁矿发生山体滑坡事件后,3人驾车赶往欲再行敲诈时被发现,武、高二人当场被抓获,张逃往河南后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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