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醉酒驾车案尘埃落定 弃车逃逸负主责
昨(1)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对周杰车祸案公布责任认定:周杰超速行驶且肇事后逃逸为主要责任,出租车司机高某为次要责任,两名乘客无责任。至此,争论近一个月的“周杰无牌奔驰肇事案”尘埃落定。
据北京市交管局通报,周杰驾驶车辆超速行驶,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事发后虽以周姓名义报警,但未履行保护现场、在现场等候处理的法定义务,弃车离开现场,属弃车逃逸行为。
鉴于事故现场有人指认周杰身上有酒味,且事发后周杰弃车离开,一些网友质疑周杰为逃避酒后驾车处罚而逃逸,网友们也将周杰戏称为“周逃逃”。不过据办案民警介绍,周杰事发前去过多处场所,民警对与周杰有接触的人员进行了详细调查取证,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周杰事发时属饮酒驾车。最终,交通支队依法认定:周杰驾驶车辆超速行驶,且弃车离开现场,为事故主要责任人。
据悉,在交通支队认定事故责任后,如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没有异议,相关部门将在五日内对当事人作出处罚。
随后,记者试图联系周杰本人,但截止到发稿时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新闻回放:
6月2日凌晨3时45分,周杰驾驶未悬挂号牌的座驾在北京市高碑店北路发生车祸,造成出租车及车内两名乘客受伤,路口东北角护栏损坏,周杰报警后离开现场。朝阳交通支队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此后,民警多次寻找周未果。直至事发后12小时,周杰才自行到朝阳交通支队接受调查。随后,民警对周杰进行了酒精含量检测,显示为“零”。
责任认定书(节选)
周某驾驶车辆超速行驶,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且弃车离开现场;高某驾驶车辆左转弯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事故发生的原因;高某车内两名乘客无与事故发生有关的过错行为。发生事故后周某虽以周姓名义报警,但未履行保护现场、在现场等候处理的法定义务,弃车离开现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因此确定周某为主要责任,高某某为次要责任,高某某车内两名乘客为无责任。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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