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8”交警飞车撞人追踪
肇事交警酒后驾驶检察院将介入调查
24岁的曾俊杰,已于6月29日晚抢救无效身亡。夺取他性命的,是28日凌晨2时许的一场车祸(本报曾有报道)。昨日,记者从其家属那里得到一份《司法鉴定报告书》,上面的检测报告显示,肇事交警撞人时,属酒后驾驶。
肇事交警酒后驾驶检测时间疑云未解
昨日,曾俊杰的父亲曾锡祺坐在广州黄埔一家名叫湘天宾馆的房间里。他们一行20多人住在这里等待案件消息。
记者看到,由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检测报告书》介绍,该鉴定受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河大队委托,鉴定范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其受理日期及鉴定日期均为6月29日。
检测报告称:“据委托材料介绍,2009年6月28日2时30分,范某驾驶粤AG555Y小客车沿黄埔区石化路由北往南行至出事地点,遇曾俊杰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行至,结果两车碰撞,造成交通事故。事后,办案人员抽取范某血液,试管盛装,低温保存。”
检验结果显示:经测定,范某血液中酒精的含量为48.5mg/100ml。
国家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
关于范某酒后驾驶的疑团,迄今并没有完全揭开,范某究竟是什么时候接受酒精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没有指出具体检测时间。事发当天家属就质疑,肇事者并没第一时间接受酒精检测,而是事故发生后7小时才接受检测。家属表示,如果当时就抽血检测,肇事者会不会就属于“醉酒驾驶”呢?
“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违规程度不同,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也不一样。
目前,这些疑问尚未得到警方的正面回复。
死者家属同意尸检检察院将介入调查
人已经死了,还要解剖尸体?曾锡祺觉得这很残忍。警方找他详谈,告诉他,这是既定法律程序,只有解剖尸体才能为案件的公正处理做好铺垫。曾俊杰的家属经过详细讨论之后,决定答应解剖死者尸体。
曾锡祺说,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河大队工作人员告诉他,尸体解剖后,法医鉴定将出结果,随后,检察院将介入此案进行详细调查。日前,本报曾发表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平的观点。朱永平呼吁检察机关应该主动介入,调查相关交警是否渎职,“只有第三方介入,才能得到让公众信服的调查结论”。
至于是黄埔区检察院还是广州市检察院介入,记者并没得到相关方面的证实。
逝者家庭顶梁柱倒下改变多人命运
“俊杰没有死!谁说他死了?”昨日,曾俊杰的妻子曾丽容情绪激动,依旧不能接受丈夫已经离开人世的现实。
曾俊杰与曾丽容老家都在揭西县五经富镇。他们在东莞打工时相遇,随后恋爱。曾锡祺说,儿子脸比较大,胖胖的,性格开朗。2007年10月小两口结婚,之后感情很好,从没拌嘴。2008年,小两口成为父母,他们的儿子交给在老家的曾锡祺照顾。
曾俊杰夫妻俩在东莞一家名叫跃华的文具厂打工,每个月各自收入1000多元。可是,好景不长,在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到来之后,他们同时失去了工作。今年初,两人把孩子留在揭西老家,一起来到广州黄埔文冲。在这里,曾丽容的父母经营着一家肠粉小店,正好能够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小两口边找工作,边在小店给父母当帮工。
出事前三天,曾俊杰给父亲打电话,询问小孩饮食等诸多细节,并表示将寄些生活费回家。曾锡祺专门带孙子,他的妻子是镇上的清洁工,老两口生活拮据,曾俊杰每个月都按时寄孩子生活费回去。以后,谁来照顾孩子?他的生活费怎么办?曾锡祺说,他不敢想这些事情。
从曾俊杰出事后,肠粉小店就关门歇业,岳父岳母回了老家。24岁的曾丽容不知道自己将怎么办,不知道1岁多的孩子该怎么办,“为何车祸会降临到俊杰身上?”曾丽容不停地哭泣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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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认定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于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车辆驾驶人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处罚: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本报记者杨昱 实习生郑若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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