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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改会建议半数石沉大海 促请回应报告时限

2009年07月03日10:0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香港律政司透露,身兼法改会主席的律政司长黄仁龙,已特别提醒相关政策局应该要回应法改会报告书,及加快考虑或实施报告书的建议。(图片来源:明报)

  中新网7月3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法律改革步伐愈拖愈慢,自1997年回归以来,法律改革委员会发表的23份报告书,有近半即11份至今仍束之高阁,不少为加强保障儿童、消费者及隐私的立法建议未得到回应,义务撰写报告的法改会心血随时白费。

  身兼法改会主席的香港律政司长黄仁龙关注到有关问题,已特别提醒各政策局应回应法改会报告书,并加快考虑或实施有关建议。
有前法改会成员促请特区政府订立回应报告书的时限。

  法改会1980年成立,成员包括律政司长、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学者及律师等,负责研究法律课题,并定期就建议推行的法律改革发表报告书。单是2008年,法改会及辖下各小组委员会共开了约40次会议,工作繁重。不过,特区政府迟迟没落实法改会的报告,近年就多次受到立法会的质疑。

  翻查纪录发现,1997年回归至今发表的23份报告书,至今却只有7份得到特区政府落实或准备落实,落实比率跌至30.4%。

  23份法改会报告书更有近半(11份)一直未获特区政府回应,悬而未决。像1998及2002年公布的两份法改会报告《不安全产品的民事责任》及《货品供应合约》,同样是为保障消费者,前者望修例保障获亲友送赠不安全电器的市民若遇意外也可索偿,后者望保障租用货品者权益,但事隔约10年仍未获特区政府回应。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日前回应称,两报告“涉不少复杂议题……社会各界未有共识……我们正加紧研究,望尽快作结论”。

  保护儿童法律改革也举步维艰,像2002至2005年,法改会先后发布4份报告书,涵盖儿童监护权、禁父母掳拐子女离境、排解家庭纠纷(倡多作调解)及子女管养权(倡已分开父母也可共管子女)四大范畴的法律改革,但全部未获特区政府回应会否全面落实。

  香港劳工及福利局回应解释,因4报告书有多达124项改革建议,又涉及多个决策局范畴,兼具争议,故需时审慎考虑,但刚已通过的《家暴条例》已采纳了部分法改会建议。

  隐私问题是另一立法拖延重灾区,3份法改会报告建议为严重侵犯市民隐私行为引入刑责或民事责任(包括设缠扰罪),但4至9年来均未获落实,特区政府回应指仍在研究建议,又指建议具争议,尚需咨询。

  法改会回应查询时表示,当然希望法改会报告书的立法建议在合理时限内得到全面及中肯的考虑,故该会已不时向涉及的政策局查询实施建议进度。

  法改会又透露,该会主席即律政司长黄仁龙,已特别提醒有关政策局回应法改会的报告,以及加快考虑或实施报告书建议是很重要的,有关政策局也已得悉司长关注,答允在可行情况下尽早回应新发表的报告。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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