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勇刚) 陈某在重庆南坪租用了一套房子,将该房屋交与赖某改成小旅馆,他们私拉了天然气管道,违规安装了热水器。旅客杨某和秦某在使用热水器时,一氧化碳中毒双双死亡。秦某家属将赖某等人告上法院,要求赔偿41万余元。
买二手电器请非专业人员安装
2007年11月20日,陈某与南坪一房子业主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陈某就将房屋交与赖某开设私人小旅馆。他们并没有经过天然气公司的允许,自己购买了一台二手热水器,并请非专业人员私自安装在房间的内阳台上,他们通过私拉天然气管道将热水器连接。然而,使用热水器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旅客两人洗澡双双中毒身亡
2008年2月3日,杨某和秦某来到该小旅馆中,使用热水器时因阳台上门窗紧闭,造成了通风性比较差缺氧,从而导致二人死亡。2008年3月20日,经过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秦某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事发后,南坪派出所对赖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决定,将其行政拘留15日和罚款500元。
法院判定旅店老板担80%责任
法院认为,赖某和陈某系夫妻关系,他们非法经营小旅馆,并且提供服务场所不符合安全标准,从而导致人员死亡,存在严重过错,应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在审理中,秦某家属因提供不出天然气公司有责任的证据,所以不予以支持。业主在整个过程中并没有违法,所以也不承担责任。
受害人秦某系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辨认能力,对自身的人身安全未引起重视,受害人自身也有重大过失,可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综合所有情况,法院判处赖某和陈某承担80%的责任。昨日,记者从南岸法院获悉,判处赖某和陈某赔偿239223元,驳回对天然气公司和业主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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