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4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2009年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了对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特保案的救济措施初步建议:在现行进口关税(3.4%-4.0%)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3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从价特别关税。
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指出,中国政府高度关注,并坚决反对美采取限制我轮胎产品的措施。
该负责人表示,中方已经多次表达坚决反对国外政府援引特保条款对中国产品进行调查的一贯立场。中国轮胎产业通过大量证据材料充分论证,中国生产的轮胎与美国内同类产品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中国产品的进口并未给美国内产业造成损害,限制中国产品的进口无法解决美国内产业面临的问题。中国政府也多次在与美相关部门的磋商中表达了上述观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的高额关税措施建议,缺乏合理性和客观依据,不仅将严重阻碍中美轮胎贸易的正常开展,而且也将损害美国内轮胎消费者的利益。
该负责人强调,在下一阶段与美方的磋商中,中方将敦促美方充分考虑该案的实际情况,从中美两国相关产业的整体利益出发,做出不采取特保措施的决定,不要发出贸易保护主义的错误信号。商务部将一如既往地帮助国内产业积极交涉和抗辩,努力为企业创造公平稳定的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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