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竞曹天健“作为一名检察官,即使不在公诉部门工作,也要出庭支持公诉,以此奠定履行好职责的基础。”近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方保坤告诉记者,路北区检察院2008年以来开展的“全员出庭公诉”工作,把非公诉部门的检察官“赶”上了法庭。
公诉工作是检察机关的核心业务。公诉人几乎要参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必须具有全面的业务知识、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按照路北区检察院的规定,除公诉部门检察官外,其他各部门、岗位的检察官每年要至少办理1至5件公诉案件。为保证全员公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该院建立了全员公诉案件办案流程管理制度,审查起诉业务与服务制度,出庭观摩、模拟、协助制度,公诉案件集体讨论和定期回顾分析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路北区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周雪松对记者说,“全员出庭公诉”全面提高了非公诉部门检察官阅卷、讯问、制作法律文书、熟悉诉讼程序、多媒体示证、指控犯罪、法庭辩论等方面的能力,强化了收集、分析、运用证据证明犯罪的能力,实现了与公诉部门检察官在业务上的良性互动,全面增强了检察干警的素质。
在周雪松最近办理的一起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为给儿子还赌债,挪用单位资金230万元,而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归还了40万元为由,只认定挪用190万元。根据刑法规定,挪用资金3个月以内归还的,不属于犯罪。但是,从事违法活动的除外。周雪松在审查时认为,犯罪嫌疑人挪用资金是为了给儿子还赌债,而赌博是违法的,不受3个月限制,便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终,该嫌疑人挪用金额被认定为230万元。至今,周雪松已办理公诉案件11件,涉及盗窃、抢劫、杀人等多个类型。
据路北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李志强介绍,仅今年以来,已有17名非公诉部门检察官办理公诉案件28件49人,出庭公诉22件30人,法院判决16件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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