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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部分银行跨行取款费用翻番 引垄断利率质疑

2009年07月07日09:18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近期,在深圳地区开展业务的三家银行——建行、中行、招行表示将新增和调整部分服务价格标准,其中都将跨行取款的费用从原来的每笔2元提高到每笔4元,翻了一倍。这是继上月工行宣布上调多项个人业务收费后,银行业掀起的又一波个人业务收费涨价潮,引发消费者和有关专家的广泛关注。


  集体调高服务价格引发网民质疑

  近期深圳市民去招商银行的服务网点办理业务,都能看到一张调整跨行取款手续费的通告,该公告称,“从2009年7月1日起将对境内ATM跨行取款手续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境内ATM本地跨行取款手续费收费标准调整为人民币4元/笔,境内ATM异地跨行取款手续费标准则相应调整为人民币4元/笔+取款金额的0.5%”。而此前,银行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一般是2元/笔。

  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则于6月16日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称,“为提升对客户的服务品质,我行决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增加和调整几个收费项目”,其中借记卡ATM同城跨行取现手续费调整为4元/笔。

  中国银行也将从7月17日起调整跨行取款手续费标准,也是从目前的2元/笔调整为4元/笔。中国银行客服工作人员称,这一调整适用于广东省、江苏省和天津市。

  经过媒体的报道后,三家银行上调跨行取款手续费的消息立即在网民中引发了争议。有的网友说:“银行的服务还没有跟上,服务价格就成倍上涨,很不合理。”有的网友则表示:“银行仅仅出个公告就涨价,有单方面毁约的嫌疑。”也有网友表示:“招行、建行随意涨价,无视民生,根源在于银行业的垄断!”还有人猜测,是否因金融危机对这些银行的盈利造成了影响,这些银行借此涨价来赚取更多的利润。

  银行称调整手续费符合规定

  这次银行上调个人业务收费的依据是什么?是否合法?针对这些问题,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表示,根据有关规定,银行收费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及浮动幅度由国家发改委会同银监会根据保本微利原则制定、调整。市场调节价则由各商业银行总行统一制定,包括收费项目的设立、变更、基准价格的制定和浮动幅度的调整。

  此次收费项目属于市场调节价,建行在收费前,已严格按照要求,将收费方案由建设银行总行统一报银监会备案,并按规定履行了公示义务,以保障客户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银行提高服务不能停留于口头

  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向威达表示,目前国内银行已经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外资银行、股份制银行、中小银行都在参与市场竞争,因此很难说这次银行上调跨行取款手续费是垄断性行为,事实上有不少中小企业都表示目前暂时不会上调个人业务费用。问题的实质是相对于普通消费者,银行过于强势,出现了责权不对等的问题。

  比如银行口口声声说,提高收费是为了“提升对客户的服务品质”,但显然跨行取款手续费从2元上涨到4元之后,银行这方面的服务不会立即得到提升。什么时候提升,得到多大的提升等等信息也不会及时向消费者披露,消费者因此很难得到自己被尊重的感受。事实上,目前消费者去银行办理业务,等候时间过长、资源配备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银行方面需要在提升服务方面动真格、下力气,而不是仅仅停留于口头。(记者彭勇)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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