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替卖淫姐姐顶包
昨日下午16时05分,云南昆明市公安局在五华分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就“3·16事件”进行通报。
据陶毅敏副局长介绍,7月6日,刘仕华已被检察机关提请逮捕警方称,对刘仕华、刘绍碧涉嫌卖淫案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的,并未存在威胁与诱供的情况。
此前云南媒体报道称,昆明博华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刘芳芳(15岁)、刘莉莉(13岁),是亲姐妹。3月16日,警方以涉嫌卖淫为由将两人抓捕,同时被抓的还有其母张安芬和其同居者刘仕华。
事后警方通报称,两名小学女生并无卖淫相关行为,但是两人的父母刘仕华与张安芬(二人系同居关系,并非夫妻)唆使刘仕华的另一女儿陈艳(化名)卖淫。
3月16日,陈艳在招嫖时被发现,刘仕华等人以冒名顶替的方法(叫“陈艳”与张安芬大女儿刘芳芳互换衣服)有意让巡防人员抓错人,逃避查处。同时他们还获取虚假证明材料,提供给媒体,导致媒体做出不实报道。(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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