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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建大楼倒塌调查疑点犹在 设计图纸未公开

2009年07月08日09:23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可事实上,本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已然倒塌的防汛墙并没有正对着7号楼,与楼北的堆土也有相当一段距离,如果是堆土造成了小区东北面防汛墙倒塌,那与楼北的堆土也有相当一段距离,如果是堆土造成了小区东北面防汛墙倒塌,那为什么正对着倒塌大楼且紧邻堆土的上百米防汛墙却安然无恙?

  经仔细查看,与7号楼直线距离约50米的防汛墙地面高1米多,墙体坚固厚实,没有出现任何裂纹,而紧邻防汛墙内侧的,是东西向的一条宽约3.5米的水泥路。

路边青草萋萋,路面也干净平整,没有任何明显的塌陷或裂缝。因此,距离堆土最近的防汛墙没倒,距离远的防汛墙却倒了,是不是堆土所造成的压力有些蹊跷呢?

  既然堆土能够“推”倒远处的83米防汛墙,与南部基坑合力铲倒了一座大楼,为何对最近的上百米防汛墙没有丝毫影响?

  倒塌大楼的管桩打少了?

  大楼一倒,举世哗然。已经购房的业主蜂拥而至,要求开发商退房。很多业主认为,大楼倒塌应是建筑质量存在问题,否则,其他的楼都没倒,为何偏偏它倒了?

  作为建筑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的奇闻,业主的怀疑不无道理。

  虽然大楼倒塌后,现场一直被封锁,可依然不断有人以各种办法进入工地,观看这幢创造了“奇迹”的大楼,而看过之后,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把疑点集中在了大楼基础上。“大楼的玻璃基本完好,而且门变形的不多,显然,大楼是整体倒下来的,没有散架,可看看桩,一个是少,一个是桩里的钢筋太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人指着钢筋显露在外的桩说,即使闵行当地人盖民房,圈梁也不会用这么细的钢筋。

  由于大楼地基还有一部分没有显露,人们只能猜测桩的数量及深度。从显现在外的情况看,大楼底部共有残缺不全的管桩46根,其中,东、西两侧桩还能看得出桩头和桩身,中间部分除了能看到圆形的桩的痕迹,已经看不到桩了。

  西安长城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建筑专家司炳文认为,施工要根据设计来进行,而设计要严格从地勘的报告出发,认真审验,尽管“一公斤的压力没有必要用十公斤的底盘”,但根据不同地质条件来处理大楼基础,却是至关重要的。“桩是抗压用的,打桩的作用是要把土挤实,土没了缝隙,地的承载力就会增加。否则,桩打得少,不够深,土有缝隙,就必然会引起沉降。”司炳文说,从现场图片看,大楼是沿着一个方向倾斜的,说明基础下面的土体有部分已经变形,而变形的原因,极有可能是桩的密度不够,抵抗水平力的桩数量不够。“大概是少打了三分之一的桩吧。”司炳文在研究了图片和有关数据后认为,大楼的整体倒塌说明具有一定的脆性,这反映出对抗因土体变形而产生的水平拉力的桩数还远远不够。

  在现场,记者测量了大楼管桩及桩内钢筋、钢箍的直径,发现桩截面直径约40厘米,桩内径23厘米,壁厚17厘米,整个桩用了五种钢筋(箍),其中约长1米的桩头内最粗的螺纹主钢筋直径1厘米,最细的螺旋钢箍只有0.3厘米。主钢筋拉断后的裂口,直径收缩到了0.5厘米。

  据了解,作为预应力管桩(PHC)的主钢筋,直径主要有0.71、0.9、1.07厘米三种规格,鉴于目前没有施工图纸,究竟主钢筋是按何种设计规格用的,无法判断。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若是0.9厘米规格的,显然大楼所用主钢筋超出了要求;若是1.07厘米规格的,则又差了一些。

  此外,本报记者还了解到,管桩的螺旋钢箍主要用于桩承受水平力,无钢箍,或者螺旋钢箍过细,则会削弱桩承受水平力的能力,究竟直径0.3厘米的螺旋钢箍是否符合设计施工要求,尚待设计图纸来加以佐证。

  应该说,预应力管桩在建筑基础中起的是抗压作用,而不是抗拔或抗拉,倘若桩内的钢筋都合乎规格,桩打得足够多、足够深,端正度也好,即便是沉降,也不一定非要倒,即便倒也不一定倒得那样快。

  倒塌大楼背后的“红顶商人”

  由于对大楼的倒塌无法释怀,愤怒的人们瞬间转向了对开发商的“究根揭底”。

  据媒体此前报道,莲花河畔景苑的开发商系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都公司),公司具有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依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来看,三级资质说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是规模不大的开发商,可莲花河畔景苑从拿地到开发,几亿的盘子,它如何拿得动呢?

  工商资料显示,企业性质为“私营”的梅都公司,于1995年12月12日注册,注册地为闵行区莘朱路968号,法人代表为张志琴。但记者根据地址找去,却未能找到这家公司。后查阅上海房地网站,记者发现,莲花河畔景苑地块是梅都公司在2003年10月10日以邀请招标方式获得的,当地楼板价约604元/平方米,而同期闵行的另一地块楼板价为1929元/平方米。由此看来,如果没有强大的实力,无论融资能力还是自有资质都很欠缺的梅都公司,是无法轻松拿到如此便宜的地块的。而随着网友在网络将该公司股东悉数曝光,人们的某种猜测有了印证。

  事实说明,梅都公司的主要股东基本是梅陇镇的公职人员。其中的阙敬德,不仅曾任镇征地所所长,2007年还曾以该镇征地服务所所长的身份,兼任沪杭磁浮工程拆迁闵行指挥部梅陇镇办公室工作组组长,至今还担任着梅陇镇的镇长助理。伴随阙敬德等股东身份的曝光,梅都公司的“老底”也被揭开,原来公司前身竟是一家集体企业。

  1995年,由梅陇镇征地服务所(简称镇征地所)和上海莘闵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莘闵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梅都公司,由阙敬德出任法人代表、董事长,张志琴任董事。1997年后,莘闵公司退出梅都公司,阙敬德仍然担任梅都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

  2001年3月,梅都公司企业改制,由“公”变“私”,阙敬德以及张锦樑(梅陇镇征地所现任所长)等镇上24人出资近1600万元全额置换梅都公司股份。不过,令人费解的是注册资本却改为了800万元。改制后,张志琴担任梅都公司法人代表,阙担任董事。但在工商资料中,股东名单每次均把阙敬德排在第一位,张志琴第二位。而张志琴本人,坊间传闻也系镇派出所一名负责人的哥哥。

  随着大楼倒塌后黑幕的一点点被揭开,梅都公司所传达出的“官商”色彩也愈加浓厚。为了弄清其内幕,记者曾试图“按图索骥”,但无论阙敬德还是张锦樑,均无从寻觅。有人称,倒塌事件后,有关部门已对各个环节负责人予以控制,目前还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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