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人举报,怀恨在心,一“瘾君子”在劳教期满后,将举报人杀害,藏尸床下。7月6日,贵阳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8年12月19日1时,刘某某的尸体在贵阳市野猫井郭老巷其住处被发现。
南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进行调查。
今年1月,公安机关将被害人梁晋豪抓获归案。昨日,贵阳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梁晋豪交代,他对刘某某举报他吸毒一事一直怀恨在心,案发当天,梁晋豪来到刘某某家中,发生争执,在扭打中顺手拿起一把杀猪刀捅向刘某背部。检察机关认为,梁晋豪故意杀人,手段残忍,致一人死亡,社会后果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作者: 记者 马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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