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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市场员工晕倒 保安救人被提醒有法律风险

2009年07月08日13:39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田金松上班热情为市民服务
田金松上班热情为市民服务

晕倒者就在这个座位倒下
晕倒者就在这个座位倒下

  □ 本报记者 雷丹 文/图

  “救这个人,我错了吗?”保安员田金松有点困惑。

  7月3日,华强北赛格通信市场一商铺的员工突然晕倒,脖子卡在小推车的钢架和轮子中间,口吐白沫,眼睛翻白,闻讯赶来的保安员田金松对其进行急救,掐住了对方的人中,10多分钟后,对方终于苏醒过来了。今年20岁的田金松原本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但不少人善意提醒他:如果由于施救方法不对或其他原因导致患者的病情加重,你的好心有可能会换来患者亲属的指责,还有可能承担法律的风险。

  朋友这么说确实没错,难道为了保护自己就袖手旁观不去施救吗?倍感困惑的田金松忍不住在网上发帖,引起了网友的广泛热议,多数网友力挺他的见义勇为,但也有人认为,“下次不要这样,以免出现意外有嘴说不清。”

  1、施救保安: 我毫不犹豫地过去救他

  昨天早上9时左右,华强北赛格通信市场还没有开门营业,手拿对讲机的田金松仔细查看了三楼的每一个角落,这才放心地开始和记者聊天。

  小田没有料到记者会找到他,他的领导也没有想到。因为之前领导还不知道他的救人之举。在领导看到网上发的帖之后,就立马“锁定”了他,在得到证实之后不禁感慨地说,“他总会做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

  20岁的小田来自贵州,他认为在上班时间所做的事都属于正常的职责范围,是理所当然的,包括救人。

  “那天上午12时20分左右,我在三楼巡逻,听到一楼的值班保安喊‘有人晕倒了’,我马上冲下楼,看到一个年轻人晕倒在拖货车上,脖子刚好在拖货的车钢架和轮子之间,口吐白沫,眼睛翻白,像木头一样卡在那里。当时有许多的人在围观,却没有人上前救助。我不假思索地把他扶正平躺在地,然后掐他的“虎口”,有围观的人说要掐人中,但我不知道人中在哪里,赶紧问怎么掐,看到有人做了示范后,我毫不犹豫地掐住了他的人中,过了十几分钟后,他开始眼睛有些动了,慢慢地清醒过来,然后我扶着他坐了起来。”小田向记者回忆当时施救的情景,“当时我一边掐他的人中,一边用手轻轻拍他并叫唤着‘快醒醒,快醒醒’,只盼着他能赶快醒来,其他什么都没有考虑。”

  救人后,小田作为值班班长把这件事简单地向保安队长说了说,没再多想。不过,有朋友告诉他,救人是好事,但要学会保护自己,如果被救的人有什么不测,可能会惹上麻烦,甚至还要承担法律责任。类似“好心办坏事”的案例屡见不鲜。有人建议小田说,“你在确认人证和物证有利的情况下,将人放置硬地或者硬质的水平面上,然后打120求助。在救助人员赶到现场的同时,维持好现场的秩序和环境并保护好现场,这么做既没有风险,也不会失职。”

  小田的心里特别别扭,别人善意的提醒是没有错的,难道他救人有错吗?尽管有些困惑,但小田还是向记者表示,“如果这样的事情再一次发生,我还是会义无反顾地去救人!”

  难道小田不担心像朋友们说的那样,因急救的失误造成了病人的死亡,好心施救却成了凶手?

  面对记者的提问,小田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我只知道人命第一,我看到了我就会去救,说不定我帮病人争取到了最佳的抢救时间,我宁愿去赌一把,不会后悔。”

  2、商铺老板: 一声迟到的“谢谢”表谢意

  记者得知,晕倒者是市场内一商铺老板聘请的员工,小田陪同记者前去了解事发时的情况,罗姓老板娘这才知道小田就是她要感谢的“英雄”,连连向记者说,一定要写出田金松的名字,让大家都知道他的见义勇为行为。

  “那位员工只有18岁,很胖,当时坐在柜台里玩手机游戏,我听到响声后发现他倒在推货车上,双手不停抽搐,我吓坏了,以为他没救了,赶紧大声喊救命,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甚至打急救电话时拨错了号码。”说起当时的那一幕,罗女士仍心有余悸,“当时我不敢去动那位员工,脑海一片空白,幸亏这位保安班长及时出手相救,否则真不知道会出什么事!”

  罗女士表示,由于当时她担心员工的安危,没有看清施救者的脸,不清楚是小田救了她的员工。“那位员工已回老家休养了,听说是贫血导致了晕倒。这两天很忙,我原本打算要去市场管理处表扬这位可敬的保安员!”罗女士拉着小田的手,“一声迟到的‘谢谢’表达不了我心中的感激!真的非常感谢你!”

  华强北赛格通信市场的王主管在得知小田的救人行为后,连连向记者夸奖他,“他的行为值得赞扬和肯定,他能这么做,太正常了,一点都不奇怪。做保安半年多时间,他有过两次通报表扬,是个非常不错的小伙子。他的勤劳和善良有目共睹,责任心强,公司将他提升为保安班长,就是对他工作的认可。”

  3、网友热议:维护公众利益要保护自我

  小田将自己的困惑诉至网络后,该帖在深圳新闻网论坛置顶,网友们纷纷跟帖讨论,一致表示小田是“好样的”,佩服他的勇气,对这种见义勇为行为给予了发自内心的赞美。同时,也有网友提出了一些中立的看点。网友“海晏”说,“救人不会错。但在不懂得如何急救的情况下,最好等急救120到来。”网友“直言无罪”认为,“你是个好人,但是缺乏成熟,稳重,不管做什么事首先要三思而后行。”

  网友“天马王”在看完小田的困惑后回帖称,“做人难,难做人,人难做!”甚至有网友提出了做好自我保护的办法,“先拍照录音取证,然后打120,最后救人。”

  网友“小威2009”还根据发生在南京的“徐老太案”对小田的救人之举作出中肯的分析:南京徐老太案让我们看到了道德的缺失,人们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之前,更需要保护自我,因为黑白颠倒的事有可能会发生。其实,很多人都想维护他人的生命财产,特别是生命,但现实告诉我们,好心也会办坏事,而且有可能需要很高的成本或无法承担的后果,这让很多人连好事都不敢去做了。

  4、律师观点:施救时应尽合理的注意义务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的潘翔律师表示,保安员救助他人的行为,是值得提倡和鼓励的。市民在采取救助措施时,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用符合日常生活常识的方法去进行施救。若保安员不具备救助常识,可以打120急救电话为他人求救,也是履行了保安员的职务义务。

  潘翔表示,市民在公共场所对他人出手相救,这属于民法规定的无因管理,即在没有法定的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如果救助人的行为及救助方法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只是一般过失的,则应免除或减轻行为人的责任。

  5、医生看法:“掐人中”不会造成伤害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的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小田出于好心救人,其见义勇为行为值得肯定和弘扬。医学专家表示,按照急救常识,对于突然晕倒的病人,在不了解具体病因的情况下,对其掐人中的做法不能说完全正确,但一般不会对病人造成伤害。

  “目前普通市民对急救常识了解不多,由于每个病人的实际情况不一样,好心人或家人在紧急施救时,特别注意不要给病人造成二次伤害。”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医学专家认为,发生在身边的意外和突发事故提醒我们,我国应该像国外一样重视普及大众急救知识。在美国,大众急救知识普及率达到了20%,日本、德国也超过了10%,而我国连1%都不到。全社会应该加强对大众急救知识的培训,做到意外发生前有预防、发生意外后有人能迅速进行简单的救治,提高自救的效果和能力,从而降低死亡率、伤残率。

  相关链接

  常见发病晕倒的急救办法

  癫痫发作的急救

  癫痫病大发作时,病人突然神志不清,发出尖叫声,跌倒,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拇指内收,双腿伸进,足内翻,呼吸暂停,脸色由苍白变为青紫,双眼上翻,口吐白沫。

  急救时,扶病者平卧,找一个包好的东西放入病者上下牙之间,以免抽搐时咬伤舌头。将病人的头转向一侧,以利于呼吸道分泌物及呕吐物排出,防止流入气管引起呛咳窒息。

  中暑晕倒急救

  对高温、高湿环境的适应能力不足是极易造成中暑的主要原因,中暑者一般表现为体温升高、乏力、眩晕、恶心、呕吐等,重者出现高热、抽搐甚至昏迷。

  对中暑昏厥者,要立即掐按人中穴,促其苏醒,如果患者是在家里,可以用湿毛巾、湿床单让患者降温;如果是在户外,可以用矿泉水将其衣服打湿使其降温,并及时拨打120送到医院救治。

  贫血晕倒急救

  如果患贫血的人突然昏倒,应立即让病人卧床休息,去掉枕头使头部略低,以保证头部血液供应。同时,解开病人衣领扣,将病人头部偏向一侧,清除口腔分泌物。若病人神志不清、抽搐,可适当用拇指捏压人中穴、合谷穴,有时能使病人清醒,停止抽搐。

  

(责任编辑:刘鑫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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