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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非故意诈骗”案频发 透支3万获刑一年

2009年07月09日08:5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沈阳日报

  数字:今年上半年信用卡“非故意诈骗”案百余起

  法律:透支超过5000元,催讨过3个月,即可定罪

  透支信用卡潜藏着巨大法律风险。然而这种风险竟为众多消费者不知,一不留神,就可能背上“刑事犯罪”的账单。

  今年上半年,法院审理的信用卡“非故意诈骗”案就过百起。由此提醒信用卡消费者:透支不要超过底线,欠账的后果可能是坐牢。

  透支3万获刑一年

  杨某在2006年办理了一张沈阳某银行信用卡,两年多来,一直用该卡消费、取现等。杨某从事报关工作,年薪有10万元,一直潇潇洒洒刷卡消费,一到工资发下来,自然把上月透支消费款还上了。

  可是2007年,杨某买了一套住房,每个月要还4000多元的贷款,还要装修房子,而他大手大脚用卡消费的习惯并没有变,结果信用卡上的透支额越来越多,到2008年初,已经欠下银行3万余元钱。

  银行的催缴单如期而至,但杨某并没有当回事。银行打来催款电话,他还显得挺不耐烦,“我现在手头紧,暂时还不上,年底前一定还上,不就是多支付点罚息吗,不用跟催命鬼似的。”

  2008年6月底,直到公安人员找上门来,杨某都没有意识到他将面临的可怕后果。“我怎么也想不到透支信用卡竟然会构成犯罪,这应该是我和银行之间的民事欠款纠纷啊!”杨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刑事拘留。直到人民检察院起诉前,杨某才还掉了欠着的3.8万余元本金和利息。但即使还款了,他仍坚持自己没有犯罪。

  由于杨某透支5000元以上,经银行催缴三个月以上仍未还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杨某犯了信用卡诈骗罪,被沈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杨某不服,提起上诉。7月8日,市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非故意诈骗”案上升

  记者从沈阳市各区法院了解到,今年初以来,法院审理的信用卡诈骗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仅今年上半年,法院审理的信用卡“非故意诈骗”案百余起。

  市法院刑二庭法官边锋给记者分析了这种现象形成的原因。

  一方面是因为办信用卡门槛降低,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信用卡。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银行改变了追款方式。过去因信用卡透支未还而导致银行将持卡人诉之法院要求还款的民事案件较为常见,但案件执行起来较困难,为追回万余元欠款,银行要花费很多心思,效果还不明显。

  现在银行发现,对于透支5000元以上的,只要银行催缴三个月以上,履行了法定追款程序后,通过司法程序制裁拒不还款者,要回欠款效果非常明显。一般只要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欠款人就会主动还款。

  如果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被批捕后再还款,那最轻也要判个缓刑,这样就有了犯罪记录,还要交罚金,得不偿失。

  边锋法官说,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除了要受到刑事处罚外,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罚金高。所以持卡人应该重视透支款,并养成良好的刷卡消费习惯和信用。

  不知啥种情况要坐牢

  对于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门槛只须透支5000元以上,经银行催缴三个月以上仍未还款,可这项法律规定又有多少人知道呢?

  调查地点:建设银行在大润发沈河店和浦发银行在新玛特商场的办理信用卡业务点

  调查结果:办理信用卡银行重视的是个人信用以及还款能力,而对于透支信用卡可能造成的后果,业务人员说,他们也不十分清楚。对于透支后不还款的,银行会有专门部门负责,他们只负责登记办卡者个人信息。

  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前往业务点办卡和咨询的消费者,他们都说不知道信用卡透支后逾期不还的后果。一位王先生有着和被告人杨某同样的心态,“如果真的因为资金紧张出现了透支后还不上款的情况,银行不是还有罚息吗,到时候我甘愿多交利息。”当记者告诉他,银行催缴三个月不还可能构成犯罪时,他很惊讶,“不会吧,欠钱肯定是要还的,但不至于上升到刑事层面吧。”

  而对于还款了还被判刑的杨某案例,有更多的人表示不理解,“钱已经还了怎么还给判徒刑呢?”

  边锋法官解释说,首先是杨某已经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还款只是依法从轻处罚情节。本来他可以依法判处缓刑,但杨某不认罪,只能判实刑。需要提醒持卡人的是,出现透支逾期还款情况,一定要在银行催缴的三个月内还款。

  银行办卡应告知风险

  银行找到了治理信用卡恶意透支不还款的办法,不过这样做也苦了“卡奴”们。一些办信用卡者会觉得进了银行的圈套。

  现在发卡银行对办信用卡者提供的是“宽进严出”的政策,在办理手续时审查把关不严,往往只要一张身份证就能办卡,而且对透支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说明不够详尽,易使消费者产生“晚一点还款没什么”的错觉。

  边锋法官建议,发卡行有义务向申领者提供所持卡的使用说明资料,详细讲解信用卡章程和领用合约中的专业术语,界定有关时间、说明使用技巧,并及时电话通报和提醒透支情况,及时将对账单提供给领卡人,促其还款。特别是在办卡时就要讲清楚透支信用卡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如果银行在准备制裁透支不还款者之前才进行法律风险告知,很可能存在持卡人有心但无力还款的情况。有一把刀始终在头上悬着,对持卡人理性用卡消费也是好事。

  持卡者应树立良好的信誉,掌握用卡知识。应认识到,有卡在手是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且只是暂时将银行作为自己的钱包方便安全消费,但在有限的时间内是必须要偿还的,要记住自己透支的是银行给予的信用额度,是银行的钱,阔绰和潇洒是有限的。所以适当申领一些卡即可,且要管理好。

(责任编辑:刘鑫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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