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任淳艺)87版《红楼梦》中“赵姨娘”的扮演者苏秋冬外出时被某托运处的大型汽车撞伤,记者今日获悉,市二中院已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托运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判处托运处给付苏秋冬医疗费、误工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9万余元。
2007年1月13日,苏秋冬骑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崇文区永外大街沙子口路口时,与北京某托运处司机葛某驾驶的大型汽车发生接触,造成苏秋冬受伤,自行车损坏。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葛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苏秋冬经北京天坛医院诊断为中型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外展神经麻痹、颈椎外伤等。经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苏秋冬被诊断为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目前表现为轻度智能障碍,伤残程度为Ⅷ级,其累计伤残赔偿指数为40%。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托运处以一审认定的赔偿数额过高并有误为由,上诉至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该交通事故造成苏秋冬身体伤残、智能障碍、行为能力受到损害,伤害后果较为严重,苏秋冬受到的精神损害显而易见。一审法院综合考虑其职业特点等因素,依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6万元,并无不妥。对于误工费、护理费的数额问题,经核实,原审认定的数额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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