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7月9日电(记者陈春园、李美娟) 江西省政府日前作出决定,为省内重大产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在项目策划、审批、运营各环节实施快速办结机制,并将进一步加快全省统一网络审批服务平台建设。
江西省规定,凡由省级审批、核准和备案的产业项目均属于重大产业项目,全部进入绿色通道,实行绿色通道制度。
国家核准、审批和备案的重大建设项目参照这一制度施行。
项目建设单位在申报材料时,由责任审批部门实行统一受理,并负责将有关材料分发各有关单位,建设单位不需将申报材料逐个单位分送。
与此同时,“绿色通道”制度还对相关部门的办理时限提出了要求。实行审批制的项目在工程可研报告审批时,相关部门3个工作日内必须提出书面意见并盖章确认,省投资主管部门在12个工作日内办理可研报告批复;在建设条件审批上,项目建设涉及的相关部门或单位,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入并联审批,最长的为5个工作日,最短的为1个工作日;在项目竣工验收上,由项目业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时限为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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