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子公司申请重整东星航空
每经记者 廖卫华 发自北京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从中航油代理律师处获悉,中航油旗下的另一家东星航空的债权人——南京空港油料有限公司已于7月8日下午正式向武汉中院递交了重整申请书,法院接收了全部申请材料,但是否受理该重整申请,法院需要经过审查后才能作出裁定。
另据悉,中航油旗下的另外两家东星航空债权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承远航空油料有限公司也已经通过邮局的特快专递方式向武汉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材料,法院方面尚未确认是否已经收到。
中航油代理律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正友表示,作为东星航空的最大债权人,中航油出于避免和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的考虑,要求重整东星航空的决心坚定不移。
尹正友说,在当前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的调整功能,可以减少由于大型企业的破产清算而给市场带来的负面冲击,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尹正友认为,如果最终决定对东星航空进行破产清算,因其核心资产无法转让,会给最大的债权人中航油造成巨大损失。
近日,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保树,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中国政法大学民法研究所所长李永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就中航油申请东星航空重整案在京进行论证。论证的结果是集体支持东星航空重整。
4月8日,中航油等向武汉中院提起对东星航空进行重整的申请。6月12日,武汉中院作出不予受理破产重整申请的裁定。中航油不服于6月23日向湖北高院提出上诉,目前尚在二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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